青海民族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12日,是青藏高原上的第一所高等学府,是新中国第一所民族院校。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已形成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2011年,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签订协议共建青海民族大学。2012年以来,在教育部关怀下,形成以天津大学为组长单位,厦门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为成员单位的“组团式”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格局。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天津大学联合招收培养服务国家战略博士研究生特需人才。2018年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
青海民族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经过22年建设与发展,已经成为青海乃至西北地区艺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设有音乐、中国少数民族艺术2个硕士点,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工艺美术3个本科专业。其中,工艺美术专业被列为国家级特色专业。2023年获批省级青海民族大学音乐美育实践基地、省级青海民族大学唐卡艺术传承基地,建有MIDI音乐制作室、广告设计实验室、音乐厅、排练厅、专业琴房等。设立了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省级)、少数民族文化研究所(校级)2个科研机构。师资力量雄厚,省级人才库引进人才11名,教授、副教授19名,博士17名,全国著名高校客座教授6名。名师工作室4个,实训工作室10个,年均毕业本科生、研究生120名。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二、招生专业
【130202】音乐学(师范类),本科,学制四年。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音乐素质,能够从事中小学校音乐教学工作的师范生。主要学习音乐学和教育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乐理、钢琴、声乐、教学法等基本技能,培养音乐学、教育学和心理学交叉学科综合能力。兼具教师职业素质、人文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知识结构完善,一专多能,品学兼优。该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130202】音乐学,本科,学制四年,按声乐表演、器乐演奏分方向培养。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音乐学基本理论素养、掌握系统专业知识和较好的专业技能,具备科学精神、人文情怀、德艺双馨、一专多能,具备较高音乐视听、审美和表演能力,兼具社会通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在专业团体、文艺传媒、文教行业等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创作、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人才。该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130502】视觉传达设计,本科,学制四年。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科学精神、人文情怀、德艺双馨、专业基础扎实、系统掌握专业知识,在现代设计文化视野中提炼地方(民族)设计特色元素,从事艺术设计的创作、传播、教育,兼备创新创业和终身学习能力,适应现代社会艺术设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和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多种需要的复合型应用人才。该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130507】工艺美术,本科,学制四年。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科学精神和人文情怀、德艺双馨、专业基础扎实,了解学科专业历史文化知识,系统掌握专业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工艺美术及唐卡创作、教育、研究等工作,且具备自主创业能力。适应现代社会民族艺术设计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设计专门人才,适应国家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多种需要的复合型应用人才。该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招生计划
1.音乐学:师范类,文理兼招,本科,计划30名,在青海、湖北、甘肃及四川等省招生,承认生源省份统考成绩;
2.音乐学(声乐表演、器乐演奏):文理兼招,本科,计划55名,在青海、河南、云南及甘肃等省招生,承认生源省份统考成绩;
3.工艺美术:文理兼招,本科,计划35名,在青海、甘肃省招生,承认生源省份统考成绩;
4.视觉传达设计:文理兼招,本科,计划35名,在青海、河南及甘肃等省招生,承认生源省份统考成绩。
招生计划以青海省教育厅当年公布的招生数据为准;学费如有变化,以青海省物价部门当年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
音乐学(器乐演奏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音乐学(声乐表演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音乐学(师范类):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二)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专业考试科目
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
五、报名方式
考生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时,在选择报考文史或理工类的同时,必须兼报艺术类,并准确填报所要参加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类型。
考生已在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期间选择兼报艺术类、且网上确认成功后方可参加考试;未选择兼报艺术类或网上确认不成功的考生不安排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甘肃、湖北、河南、四川、云南等省份以当地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报名、考试时间为准参加生源地省级统考。
六、网上信息确认及考试时间
根据《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七、录取规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校在录取时使用各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其中我省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省级统考合格的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投档成绩,实行以招生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择优录取,院校平行志愿填报数量为6个。
综合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分)×750×0.5+政策性加分,结果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
其它地区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级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八、学费标准
艺术类各专业学费待定,具体标准以青海省发改委核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教 务 处:0971-8808501、8804611
传 真:0971-8808501
艺术学院:0971-8177189
邮编:810007
E— mail: qhmd1074800@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qhm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qh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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