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和信息技术机考将于12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
12月16日 (星期六) | 9:00—10:40 | 语文 |
13:30—15:10 | 数学 | |
12月17日 (星期日) | 9:00—10:30 | 英语(含听力) |
13:30起 (每场60分钟) | 信息技术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1.考生须凭本人《2023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2023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准考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应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提醒切勿跑错考点。
2.请考生仔细阅读《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考场规则》(见附件1)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考场规则》(见附件2),严格按照考场规则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若有违规、违法行为,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摘要)(见附件3)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见附件4)严肃处理。
3.请考生事先准备透明文具袋、透明资料袋,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等考试用品(笔试科目允许携带计算器;信息技术不允许携带计算器)。本次考试实行考点和考场(准备室)“二次安检”:
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考点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不能携带进入考点(或考点内封闭区),携带者须听从考点管理,将手机等暂存在考点指定区域,考试结束后方可取回,考生也可提前将手机转交送考家长或老师保管。
进入考场(准备室)时,考生须再次接受监考人员的安全检查,其他任何物品(包括涂改液、修正带)不准带入考场。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共同维护考点工作秩序和安全。
4.请考生充分考虑考试期间的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尽量提前出门,以确保在规定时间前进入考场。
5.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和“上海国子监发布”微信公众号、就读学校和区招考机构(各区招考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5)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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