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伟南部门:--招生网站浏览次数:34
办学性质:广东省属公办大学
学校代码:10576
报考批次:退役士兵批
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从广东省应征入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的人员;
2.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考查及报名办法
(一)考查办法。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综合学校办学条件、考生报考规模,制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下称综合考查,其中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参加基本素质考核及专业能力考核)方案,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查。
(二)报名办法
1.预报名时间。预报名分两个时段进行,第一时段为2024年1月之前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不接受2024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09:00-19日18:00;第二时段为2024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不接受其他时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09:00-12日18:00。
在相应预报名时段,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预报名,获得预报名号。考生提交报名资料后,省招生办网上完成学籍学历初审。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参加资格复审。初审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可重新补充相关材料提交审核或以普通考生身份报考普通专升本(不免试、不单列计划,下同),每位考生最多可以重新提交审核3次,并须在相应时段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报名截止后,省招生办不再接受补报名申请。
2.预报名方式。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方式与普通专升本其他考生一致,详细请查看《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2023〕49号)(下称《工作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1)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2)身份证正反面;
(3)退出现役证;
(4)专科毕业证;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
(5)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6)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等证明材料。
3.退役士兵资格及立功材料审核。报名结束后,省招生办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及立功材料分送省征兵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省招生办公示后(公示期十天),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资格,并派发正式考生号;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部分还未取得退出现役证的2024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可先凭介绍信、退役证明等部队出具的相关材料到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接收,再凭介绍信或退役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时参加第二时段报名。在录取前取得退出现役证的,需及时上传报名系统;录取后取得退出现役证的,需在入学后交录取院校核验。
(三)注意事项
1.第一时段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可以普通考生身份同时报考我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阶段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普通专升本投档录取。
由于第二时段报名时,我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已经结束,参加第二时段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兼报普通专升本。
2.从2022年起,对享受免文化课考试政策被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3.对弄虚作假获得报名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及其他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三、综合考查
(一)参加综合考查院校专业组填报。
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须在3月20日-3月22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
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不需填报具体专业。部分院校专业组可能有前置专业要求和身体条件要求,考生填报前,务必仔细查阅对院校专业组的各项要求。如因不符合院校专业组前置专业或身体条件要求而导致后续的填报志愿无效或投档后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系统会动态更新各院校专业组报考人数,考生在截止时间前可不限次数调整院校专业组,调整截止时间与填报截止时间一致,考生最终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以填报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填报截止后,省招生办不再接受调整院校专业组申请。
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截止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各院校专业组最终报考人数,若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人数少于其招生计划数,则不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该院校专业组综合考查,否则一律要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院校专业组综合考查。
凡参加我校各院校专业组综合考查考生,要按照我校相应的专业综合考查方案(详见附件)要求,认真准备,依时参加,无故不参加我校专业综合考查的考生,我校认定为考生本人自行放弃综合考查资格和录取资格。
(二)综合考查方式及时间。
综合考查方式:采用线下方式进行,考生要亲自到我校相关学院考场参加考试。
综合考查时间:2024年4月13日(星期六)
各专业综合考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韶关学院招生信息网及韶关学院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
(三)报考费。
根据文件要求,凡在“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向我校缴交专业综合考查报考费40元,通过韶关学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见附件1)。已缴费成功的考生,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未缴费的考生,不安排考试及录取。请密切关注韶关学院招生信息网及韶关学院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
四、 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拟招生10个专业,,分10个院校专业组,所有院校专业组均无前置专业要求。详见下表。
院校 专业组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科门类 | 计划数 | 收费标准 (元/学年) | 办学地点 | 备注 | |
学费 | 住宿费 | |||||||
14 | 033 | 产品设计 | 艺术学 | 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 10000 | 900-2300 | 校本部 | 不招色盲色弱, 实行学分制收费 |
15 | 027 | 商务英语 | 文学 | 5190 | 650-1200 | 实行学年制收费 | ||
16 | 032 | 会计学 | 管理学 | 4590 | 1100-1400 | 实行学年制收费 | ||
17 | 024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 | 4590 | 900-2300 | 校本部 | 实行学分制收费 | |
18 | 025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4590 | 900-2300 | 校本部 | 实行学分制收费 | |
19 | 026 | 英语 | 文学 | 5190 | 900-900 | 校本部 | 实行学分制收费 | |
20 | 029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学 | 5190 | 900-2300 | 校本部 | 实行学分制收费 | |
21 | 030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4590 | 900-2300 | 校本部 | 实行学分制收费 | |
22 | 028 | 商务英语 | 文学 | 5190 | 1100-1400 |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 实行学年制收费 | |
23 | 031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4590 | 1100-1400 |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 实行学年制收费 |
说明:1、公布的学费标准为文件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标准,校本部实行学分制管理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进行收取。2、办学地点在高职院校的专业,均为我校与该校开展的普通专升本两年(2+0)协同培养专业,实行学年制管理和学年制收费,两学年全部在该校学习。3、《韶关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信息最终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五、志愿填报
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填报安排在综合考查成绩公布后进行,按平行志愿进行投档,具体安排省招办另文通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录取机会大。
六、录取
各专业在广东省招生办投档后,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各专业组招生计划、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参加基本素质考核及专业能力考核),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不跨院校专业组录取和调剂。
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综合考查(三二分段专升本考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能力考核),在广东省招生办出档后,全部录取。
七、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我校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学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我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八、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关学院思源区学思楼韶关学院招生与就业中心,邮编:512005
电话:0751-8120066
邮箱:8120066@sgu.edu.cn
官网:韶关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gu.edu.cn/)
官微:韶关学院学工在线(sgxyxsc)
附件:1.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报考费缴费通知
2.各专业综合考查方案
韶关学院招生与就业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1.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报考费缴费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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