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创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先后入选“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首批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高校。
兰州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12个学科,现有99个本科专业,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230余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2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140余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有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之一。1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兰州大学现有教学科研人员3000余人,其中院士24人,教授、研究员1200余人,副教授、副研究员840余人。
兰州大学先后与近50个国家和地区的250余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24年将招收澳门保送生。
招生计划:2名。我校将结合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相应调整。
招生专业:详见后附专业目录。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一国两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品行端正。
(二)持有效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符合澳门保送生资格,成绩优异,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四)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三、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
四、面试及录取
我校将对符合澳门保送生资格的报名学生进行面试考核,综合考查学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学习能力等基本素质。将根据学生的考核情况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安排,提前一周左右通知学生。
我校将预录取的澳门保送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及台湾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于2024年7月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及在校管理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的出入境证件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校后需接受体检,体检受限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学生在校期间,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统一管理。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七、其他
(一)学生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住。
(二)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三)若教育部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八、监督机制
兰州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招生工作。监督电话:+86-931-8914015。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931-8912116、5196678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213室
邮编:730000
E-mail(咨询):zsb@lz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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