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
校园行进路线
考生沿正大门进入贵州师范大学
到达书法学专业统一考试考场(美术大楼)入口
考生须知
一、考生持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出示本人“贵州健康码”,测量体温后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验证,考生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及安排,未携带上述证件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按指定位置就坐参加考试。
三、考生开考前按规定将手机贴上姓名标签交给本考场监考教师。
四、迟到15分钟以上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考场。考生交卷时,必须在考场记录表上签上考生姓名及考生号。如无考生签名,视为该考生未交试卷。试卷严禁带出考场。考生交卷后领回本人手机出场。
五、考生凭证件领取试卷,在试卷指定位置准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码及考生号,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检查。试卷上不准作任何标记,否则考卷按作废处理。
六、除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过程中严禁随身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及手机等有存储、照相、数据传输、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对携带上述违禁物品考试的考生,按考试违规行为处理。
七、每科考试,考点提供一张草稿纸,严禁自带其他书写纸张入考场。禁止在卷面落款和钤印。
八、考场内应保持肃静。考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乱倒墨汁,乱甩墨影响他人考试。考生须爱护公共卫生,保持考场清洁。
九、考试过程中凡有违纪违规者,一经认定,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予以处理。若有扰乱考场秩序,威胁考场工作人员安全者,移交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进考场须交验身份证、准考证,否则不准进入考场考试。
二、考生按公布的考场和分组,凭准考证进入考场,不准擅自变动考场考组。
三、开考15分钟后仍未到场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予补考。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试时间结束必须交卷。考生交卷时,必须在考场记录表上签上考生姓名及考生号。如无考生签名,则视该考生为未交试卷。试卷严禁带出考场。
四、考生凭准考证领取试卷,在试卷指定位置写上自己的姓名、考生号及准考证号码,并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检查。
五、除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外,严禁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以及手机、相机等有电子存储、记忆、照相、录放、数据传输、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对于携带上述物品进入考场的考生,按考试违规行为处理。
六、每科考试,考点提供一张草稿纸,严禁自带其他书写纸张入考场。
七、考场内应保持肃静,有问题举手向监考人员提出。考生之间不得交谈、议论,不准相互指点。
八、禁止在卷面落款和钤印,否则考卷按作废处理。
九、考场内严禁吸烟,严禁乱倒墨汁,乱甩墨影响他人考试。考生要爱护公共卫生,保持课桌、墙壁、地面的清洁。
十、除本考场监考人员及巡视监察人员外,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十一、凡有违纪违规作弊行为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予以处理。对于扰乱考场秩序,威胁考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者,交公安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1、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方可进场参加考试。
2、考生参加考试时,严禁携带手机、相机等有电子存储、记忆、照相、录放、数据传输、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进行考试,否则按违规作弊处理。
3、考生自备一瓶矿泉水调墨。
祝全体考生考出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