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艺术类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在全国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一、招生计划
1、2023年我校艺术专业认可各省(区、市)的艺术联考成绩,不组织单独的校考。
2、我校在各省(市、区)的最终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具体计划,将在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确定后一并公布,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招生计划汇编公布为准。
省份 | 拟投计划 | 省份 | 拟投计划 | ||||
美术设计类 | 音乐 | 舞蹈 | 美术设计类 | 音乐 | 舞蹈 | ||
山西 | 15 | / | / | 江苏 | 10 | 12 | / |
浙江 | 9 | 12 | / | 安徽 | 11 | 6 | 10 |
江西 | 14 | / | / | 山东 | 8 | / | / |
河南 | 12 | 7 | 9 | 湖北 | 10 | / | 4 |
广东 | 6 | / | / | 广西 | 9 | / | 4 |
云南 | / | / | 9 | 新疆 | 9 | / | / |
湖南 | 197 | 79 | 24 | 河北 | 4 |
二、录取原则
1.考生报考我校的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2023年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2.相关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市、区)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我校艺术招考类型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湖南省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其他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计算综合分(6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进行排名录取专业。
3.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4.体检限录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入学复查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经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3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与上级有关部门政策为准。本简章由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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