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4号)精神,为加强对推荐保送资格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对保送生推荐资格的审查和推荐过程的监督,确保保送生推荐工作择优、规范、公平、公正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确定2024年高三推荐105名外语类保送资格生办法。
一、推荐原则
(一)择优、规范、公开、公正。
(二)自愿、有序、有效。
(三)符合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
(四)有本校学籍且高中阶段一直在本校就读的品学皆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五)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推荐指标人数,遵循本推荐办法及其程序,志愿优先,择优等额选拔推荐。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校级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高三年级段长等组成的高三保送资格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二)设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高三年级段长等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
(三)成立纪检监察小组。
三、推荐条件
(一)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
(二)有本校学籍且高中阶段一直在本校就读。
(三)高中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各科合格。
(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良。
(五)身体素质合格。
四、限制条件
(一)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不予推荐。
(二)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厦门外国语学校学生手册》各项相关纪律规定,情节严重、影响较坏者,不予推荐。
(三)无故缺考学校期中期末任一科目者,不予推荐。
(四)凡具有我校外语类保送资格的学生,必须承诺参加高等学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保送生招生考试,不得因放弃而影响保送推荐名额计划的完成。
(五)被拟录取的保送生不得无故放弃保送录取资格,放弃保送录取资格者,学校将相关资料存入个人升学档案。
五、推荐程序
(一)根据教育部部署,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通过,在省教育考试院、本校门户网站及宣传栏发布《2024年厦门外国语学校具备保送资格学生推荐办法》。
(二)根据推荐条件和限制条件,依照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及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按照科学民主的程序,面向2024年全体应届高中毕业学生等额选拔推荐保送生,拟于2023年12月底前确定符合教育部规定名额的保送资格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后,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三)根据高校简章到达时间,及时发布各个高校招生简章和相关信息,供保送资格生自愿选报高校及专业。
(四)根据各高校招生具体要求,学生可自行向高校申请参加专项测试,中学审查学生相关信息,确实符合条件的方可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如果高校要求由中学进行推荐参加专项测试,则根据学生本人志愿优先原则,按照高校保送生考试要求的所有科目成绩加奖励分后的综合排名,确定报考各高校的推荐人选。
(五)公示确定的推荐参加各个高校考试学生名单,并按高校要求,及时将考生报名材料寄送至考生相应报考的高校招办审核确认。4月15日前,将我校已被各高校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此类学生一经正式录取,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六、附则
(一)已办理出国申请的学生,不再参加保送资格生推荐。参加多伦多大学绿色通道遴选的学生,获得录取者不再参加本次保送推荐,未获得录取者可参加本次保送资格生申请。已参加保送推荐但尚未获知录取结果的学生,学校不予办理各种出国证明手续;已参加保送推荐并被高校录取的学生,在未征得该高校或省招办同意的情况下,学校不予办理各种出国证明手续。
(二)已被高校拟录取为外语保送生后,如遇属上述第四点限制条件前两款规定情况之一者,一律取消保送生资格。
(三)学校保送推荐工作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厦门市教育纪检监察工委的监督下开展,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推荐工作全过程严肃纪律,排除干扰,坚决杜绝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本推荐办法的解释权归高三保送资格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五)监督投诉电话:0592-6893280,6893088;电子邮箱:wgybgs06@163.com;信箱:山水楼一楼校长信箱。
附件:1.厦门外国语学校2024年推荐保送资格学生实施细则
2.厦门外国语学校2024年高三保送资格生推荐工作纪律条例
3.厦门外国语学校2024年保送资格生推荐工作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厦门外国语学校2024年推荐保送报考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意向表
附件1
厦门外国语学校2024年推荐保送资格学生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推荐外语类保送资格生实施细则,具体推荐人数按教育部后续通知文件内容为准。
一、推荐原则
(一)择优、规范、公开、公正。
(二)自愿、有序、有效。
(三)符合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
(四)有本校学籍(含海沧校区和集美校区)且高中阶段一直在本校就读的品学皆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五)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推荐指标人数,遵循推荐办法及其程序,志愿优先,择优等额选拔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
(二)有本校学籍(含海沧校区和集美校区)且高中阶段一直在本校就读。
(三)高中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各科合格。
(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良。
(五)身体素质合格。
三、推荐范围
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校区和集美校区有本校学籍且高中阶段一直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限制条件
(一)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不予推荐。
(二)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厦门外国语学校学生手册》各项相关纪律规定,情节严重影响较坏者,不予推荐。
(三)无故缺考学校期中期末任一科目者,不予推荐。
(四)凡具有我校外语类保送资格的学生,必须承诺参加高等学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保送生招生考试,不得因放弃而影响保送推荐名额计划的完成。
(五)被拟录取的保送生不得无故放弃保送录取资格,放弃保送录取资格者,学校将相关资料存入个人升学档案。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一)学业成绩
A.高一下、高二上、高二下的期末考试以及高三外语类保送生资格考试的外语和语文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各次考试权重分别为:高一下学期期末考占5%,高二上学期期末考占25%,高二下学期期末考占35%,高三外语类保送生资格考试占35%。外语和语文每科满分150分,总分满分300分。
B.高二下数学期末考试以及高三外语类保送生资格考试的数学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150分。
C.根据条款A、B计算得出的总分为450分的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分别占44%、44%、12%,折算成总分为300分的学业成绩总分。
D.学生高一年时的非高考选科科目按照高一上和高一下学期期末成绩各占50%,折算出来的成绩不在年段前85%的,每科扣0.5分。非高考选科科目指物理、历史、化学、生物、地理、政治六科中学生不作为高考选考的科目。以年段正式生人数(包括海沧、集美两个校区,不含新疆生及港澳台生)为参考人数。
E.学生的高考选考科目成绩按照高一、高二的期末考试成绩计算,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占15%,下学期期末考占15%,高二上学期期末考占35%,高二下学期期末考占35%。按照上述考试和比例计算出来的该科成绩若是未能位于年段前70%的,每科扣0.5分。以年段正式生人数(包括海沧、集美两个校区,不含新疆生及港澳台生)为参考人数。选考科目成绩扣分标准每届可视学生数量调整比例。
(二)奖励分(奖励分直接加入综合分,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
A.表彰类加分: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性表彰、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加1分。获奖时间须为高一入学至2023年7月31日前。
B.竞赛类加分:高一入学至2023年7月31日前,参加英语希望之星或“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两项取最高奖),省级及以上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并获奖,集体项目获奖加分分值按参赛人数取平均分。具体加分标准为:全国一等奖5分、全国二等奖4分、全国三等奖3分、省级一等奖3分、省级二等奖2分、省级三等奖1分。
C.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奖励分:高一入学至2023年7月31日前,参加由设区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管弦乐团、合唱团、舞蹈团团体赛并获奖。具体加分标准为:全国一等奖1.5分、全国二等奖1.2分、全国三等奖1分、省级一等奖1分、省级二等奖0.5分、省级三等奖0.5分、市级一等奖0.5分。
D.小语种类加分:为鼓励小语种类学生学习多种语言,特给予每一位小语种高起点班学生(六年皆在本校小语种班学习)加5分参加保送资格排名。
E.为学校争得特殊荣誉的可由学校特别推荐。
(三)对符合条件自愿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资格的学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名额择优确定本校当年外语类保送资格学生名单。
(四)如果高校要求由中学进行推荐参加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专项测试,推荐名单依据:
1.推荐保送考生必须具有本校保送资格。
2.学生填报的志愿。
3.按高校保送生考试要求的所有科目折算成满分300分并加入奖励分后的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推荐。
(五)说明:
1.以上表彰类加分、竞赛类加分、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奖励分、小语种类加分同类奖励按最高一档奖励的得分计入,不复计。其中,五学科竞赛加分不同科目可按最高级别累计加分;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不同学科获奖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
2.保送资格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对学生的单科顺序排定名次作为排序的先后顺序,科目依次为外语、语文、数学。即综合成绩相同时,先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数学。单科科目成绩指按照本细则条例五.1.学业成绩A条款和B条款中的科目和权重确定的成绩。
本条例解释权归学校高三保送资格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
厦门外国语学校2024年高三保送资格生推荐工作纪律条例
一、为保证高三保送推荐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严肃性,特制定本条例。
二、高三保送推荐工作是一项政策强、纪律严、要求高、任务重、工作细的工作,必须做到万无一失。
三、高三保送推荐工作要责任到人、职责明确、程序清晰、公示及时准确、材料记录完整。
四、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做到:
(一)不得开展考前有偿家教;
(二)不擅自对外宣传保送推荐政策,对外宣传统一由学校保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三)不得接收家长礼物或宴请。
五、保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必须做到:
(一)按文件和方案做好解释,不得随意对外发布未确定的保送信息;
(二)不帮助与保送推荐无关人员查阅招生资料;
(三)不得接收家长礼物或宴请;
(四)不擅自携带有关保送推荐资料离开工作场所。
六、处罚:
(一)违反工作纪律的,先以违反校纪处理,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扣除奖金、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保送推荐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从重处罚。
(二)属于违规舞弊行为的,严格按照《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条例解释权归学校高三保送资格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厦门外国语学校
年 月 日
高三保送推荐工作纪律承诺书
本人已收到、并认真阅读2024年高三保送资格生推荐工作纪律条例,保证恪守条例所规定的全部要求。
保证人:
年 月 日
附件3
厦门外国语学校2024年保送资格生推荐工作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 慧
副组长:江礼平、郑远鹏、周 毅、林其明、李 勇
黄锦亮、钱永昌
下设:
(一)推荐工作组
组 长:郑远鹏
副组长:李 勇
成 员:胡靖华、蔡文恭、陈锦英、阙永华、阮珉瑛
朱加贤、杨 春
(二)纪检监督组
组 长:林其明(纪委书记)
成 员:周为煌(纪委委员)
附件4
厦门外国语学校2024年推荐保送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意向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精神,2024年外国语学校的外语类保送生仅可报考高等学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此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鉴于这一情况,为了使我校的保送生推荐工作更加有针对性,更有效地推荐出有志于学习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学生参加高校的保送生招生考试,请同学们综合考虑自己兴趣爱好和专业志向,并征询家长意见后,郑重选择填妥下表。
厦门外国语学校保送资格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年 月 日
1 | 不参加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资格生推荐。 高三( )班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
2 | 参加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资格生推荐。 高三( )班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说明:要参加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资格生推荐的学生,若获得保送资格,必须承诺参加高等学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保送生招生考试,不得因放弃而影响保送推荐名额计划的完成。一旦被高校拟录取,不再参加当年高考。 |
填表学生: 高三( )班座号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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