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内容
(一)初试
(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初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示范视频可在小艺帮APP中查看。)
1.录制内容(总时长在2分钟以内):
(1)考生基本信息(考生仅报身高、体重、年龄,不可透露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个人信息),录制时长建议在15秒以内;
(2)语言:自备中外小说、散文、诗歌或寓言一段,脱稿,录制时长建议在25秒以内;
(3)演唱:自备歌曲一段(清唱、无伴奏),录制时长建议在45秒以内;
(4)舞蹈:自备舞蹈一段(舞种、风格不限,无伴奏),录制时长建议在35秒以内。
2.录制要求:
(1)场地空间中不得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文字、音频、视频等形式);
(2)录制视频作品时不可使用伴奏音乐;
(3)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4)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的画面或声音;
(5)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
(6)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复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不符以上要求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纪违规处理。
3.注意事项:
(1)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2)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环境要求安静;
(3)横屏拍摄,录制顺序依次为:考生基本信息→语言→演唱→舞蹈;
(4)景别分别为:“考生基本信息”为中景(半身)、“语言”为中景(半身)、“演唱”为中景(半身)、“舞蹈”为远景(全身);
(5)考生须穿纯黑色紧身练功服和纯黑色舞蹈鞋,需束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如因未注意上述事项而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自负。
(二)复试
(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复试为录制视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小艺帮APP录制并上传视频作品。)
1.录制内容(总时长在5分钟以内):
(1)演唱:自备两首曲目,一首英文音乐剧曲目,一首中文曲目,两首曲目录制时长建议共4分钟;
(2)舞蹈:自备两段舞蹈片段,一段任何舞种风格的舞蹈片段,一段音乐剧中的舞蹈片段,两段舞蹈片段录制时长建议共1分钟。
2.录制要求:
(1)场地空间中不得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文字、音频、视频等形式);
(2)复试演唱歌曲时,请考生自行准备歌曲的“钢琴伴奏”音乐,须用纯钢琴伴奏音乐,并使用音箱播放伴奏音乐,伴奏音量不得超过考生的演唱声音,以免出现听不见人声的情况发生,不得使用带有人声演唱的伴奏带;
(3)视频作品一镜到底,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可美颜,不可特效处理,不允许对画面和声音进行任何后期制作与修改剪辑,保持素材完整真实;
(4)视频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的画面或声音;
(5)录制过程中请勿出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就读学校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的语言或者标记;
(6)录制过程中除录制设备外,不得使用电子设备,如:智能手表、耳机等。
请考生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复试视频作品录制。如有不符以上要求者,一旦查实,将按照违纪违规处理。
3.注意事项:
(1)光线采用室内自然光条件即可,录制保持顺光方向,光线明亮;
(2)场地空间应适合所展示的科目需要,避免背景杂乱,环境要求安静;
(3)横屏拍摄,录制顺序依次为:演唱→舞蹈;
(4)景别分别为:“演唱”为中景(半身);“舞蹈”为远景(全身);
(5)复试的舞蹈片段表演请自备伴奏音乐;
(6)男女考生须穿纯黑色紧身练功服和纯黑色舞蹈鞋,需束发,无刘海,露出完整清晰的脸部。
如因未注意上述事项而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自负。
(三)三试
(满分100分,现场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公布为准。)
1.考试内容:
(1)演唱:自备一首有别于初试、复试演唱过的英文百老汇音乐剧曲目,考生必须自带纸质五线谱伴奏谱(考场配有钢琴伴奏);
(2)舞蹈:自备形体技巧展示;即兴形体模仿;
(3)语言:考生自备两段台词:
①外国话剧《玩偶之家》中任选一段念白
②中国话剧《家》中任选一段念白
(4)表演:即兴小品;
(5)英文个人介绍及现场口语交流测试;
(以上1-5项考试内容满分为90分)
(6)乐理考试:须在规定时间内于线上完成。(共10分)
2.注意事项:
(1)三试的演唱科目,考生必须自带纸质五线谱伴奏谱,考场配有钢琴伴奏;
(2)男女考生一律穿平底鞋,不允许化妆、戴首饰、戴眼镜,不允许穿演出服,须穿纯黑色紧身练功服和纯黑色舞蹈鞋;
(3)乐理科目考试具体要求详见复试榜单。
二、录取办法
(一)三试成绩即为最终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生源质量情况划定校考合格线,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比例发放校考合格证。
(二)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三)按上述录取办法录取完成后,在考生所报招考方向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须达到省级统考相应要求)且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投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破格录取。
(四)录取完成后,做好复核和复测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将在开学后三个月内组织复核、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会组织专门调查。
(五)经查实属提供虚假视频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者学籍,直至学历、学位证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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