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术学院(英文名称Hubei Institute of Fine Arts,国标代码10523)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位于江城武汉,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自1920年创办以来,历经多次变迁,绵延承续,始终坚持“推行美育”,初心不改,是中国近、现代高等美术教育的重要发源地之一。
百年办学之路,铸就了“崇德、笃学、敏行、致美”的校训精神,涵养了“兼收并蓄”的学术思想和“兼容互动”的教学理念,为华中地区培养了大批“德艺双馨”的美术创作人才、文艺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
学校现有藏龙岛和昙华林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约44万平方米,在职教职员工700余人,在校学生8000余人。现有15个教学单位,29个本科专业,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教育学、工商管理、机械学和建筑学等8个专业类别,形成了以艺术学学科门类专业为主,工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学科门类专业相互支撑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办法》要求,以及《湖北美术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我校现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类型
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学测生”)
二、招生专业
我校本年度台湾学测招生专业均为湖北美术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类型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含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三、招生计划
拟计划招生数3人,计划数不分专业(报考方向),不分文理科。最终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本年度下达的人数为准。
四、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2024年教育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台湾学测生的各项规定条件,并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网址未加载/z/tw/进行报名)。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参加2024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语文、英文、数学(A或B)考试科目成绩均达到均标级及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4.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年度面向台湾地区考生的校考。
五、报名办法
相关校考报名办法及流程,我校将在2024年2月中下旬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校考要求
我校本年度台湾学测招生不设现场考试,采用“提交作品+入学复查”方式进行专业考核,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核要求,由本人独立完成作品,具体相关格式及邮寄要求,详见后期官网公告。
七、录取原则
(一)考生参加2024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语文、英文、数学(A或B)、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
(二)我校按照2024年台湾学测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单独划定台湾学测考生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请于2023年4月上旬登录专用系统查询校考成绩,学校不另寄发专业合格证。
(三)学生校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台湾学测招生单独划定的分数线,我校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校考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四)录取时,根据进档考生的各项情况,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八、新生入学及收费
(一)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新生,按相关条例办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并组织专业测试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报教育部相关部门处理。
(三)我校录取台湾地区的新生学杂费及在校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现《本科专业目录》公布学费为2023年度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24年,学校将视国家以及湖北省出台学费调整相关文件的情况,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精神与要求进行各专业学费标准的核准与确定,2024年学费标准将按照相应标准执行。
(四)学校与欧洲、北美洲和亚洲十多个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二十余所院校签署合作协议,开展教师讲学、中青年教师访学、艺术家驻留、学生交换留学和短期游学、师生工作坊教学、国际展览等活动。
(五)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湖北美术学院本科优秀习作奖、湖北美术学院优秀本科毕业作品奖、学院奖学金、北村奖学金、红星宣纸奖学金、邵声朗艺术奖学金、许钦松创作奖、致美奖学金、秋季采风写生优秀作品奖等多项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九、其它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参照《湖北美术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相关条例执行。
(二)本简章公布后,若与国家颁布的新规定不一致,以国家规定为准。
(三)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招生咨询电话:027-81317222
招生电子邮箱:bkzs@hifa.edu.cn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学校网址:http://www.hif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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