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排球、足球项目)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了推动重庆工商大学体育运动的开展,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政策精神,2024年我校将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排球、足球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排球、足球(11人制)高水平运动队
二、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 | 位置 | 计划数 |
男子排球 | 主攻、副攻、接应、二传 | 0-5 |
自由防守人 | 0-1 | |
女子排球 | 主攻、副攻、接应、二传 | 0-5 |
自由防守人 | 0-1 | |
男子足球 (11人制) | 后卫 | 0-4 |
中场 | 0-2 | |
前锋 | 0-3 | |
守门员 | 0-2 | |
女子足球 (11人制) | 后卫 | 0-4 |
中场 | 0-2 | |
前锋 | 0-4 | |
守门员 | 0-1 |
三、报考条件
凡报名参加重庆工商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招生项目 | 报名条件 |
足球、排球 | 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 |
备注:
(1)按教育部规定,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公示拟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2)男子足球守门员报名考生身高不得低于183厘米。
(3)从2024年起,足球报名运动员在进入大学前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过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中国女子足球超级联赛、中国女子足球甲级联赛、全国女子足球锦标赛也可报名我校2024年高水平足球运动队招生。
(4)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的考生,场上位置填写必须与学校招生计划中的位置保持一致,且只能填一个位置,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5)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
四、报名、公示事项
(一)报名时间: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1日
(二)报名方式:按照体育总局指定的方式,考生自行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进行网上报名
1.超过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者,视为无效报名,将设定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2.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志愿学校必须选择“重庆工商大学”,报名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 3个。
3.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统一为“体育教育”专业,在报名系统中选择专业时只能选择“体育教育”专业,满足条件时录取后可转相关专业。
4.选择场上位置必须和我校招生简章上公布的位置一致。
(三)资格审核
我校分别组织排球、足球项目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在考生报名系统中进行审核,我校认定资格审核通过的高水平运动员才有资格被重庆工商大学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能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将在重庆工商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https://acgozs.ctbu.edu.cn/)上进行公示。
(四)体育专项测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的规定,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所有项目专项测试均将实施全国统考,学校不另行组织专项测试。
根据教育部及体育总局相关规定,请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准考证,并根据报名系统中参加测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前往测试。
(五)文化测试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2024年起所有考生均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须达到高考改革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非高考改革省份须达到普通本科二批线的80%。
(六)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认定
我校依据运动队建设需要,划定本校排球项目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100分制),足球项目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100分制)。我校将分别按招生简章公布的场上位置,依据各位置招生计划1:1比例以及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各位置的合格考生名单。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同分者,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对应项目的《体育专项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中的同分规则比较。
2.拟录取考生名单认定
进入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且高考文化成绩合格的考生将认定为我校拟录取考生,进入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
3.名单公示平台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和重庆工商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https://acgozs.ctbu.edu.cn/)上进行公示。
五、高考志愿填报
1.我校拟录取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完成本省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申报和认定手续,凡未取得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资格认证者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各省高考志愿填报,并在其生源所在地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志愿栏指定位置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且所报专业必须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系统中所报专业一致,我校统一为“体育教育”专业。
3.第一志愿填报了我校的拟录取考生均须在6月28日下午16:00前将网上志愿填报界面截图后(注明省份、姓名、考生号、科类/选科、高考分数等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我校招生办邮箱(zhban@ctbu.edu.cn),并与学校招生办电话确认接收信息,如不能及时提交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招生办联系。
因未按要求填报而造成无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其他事项
1.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被录取考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核,对复查成绩不合格者,将按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2.被我校正式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新生,若满足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考生生源省份普通类相同科类专业的一志愿录取最低分下20分以内,且满足专业相关录取条件,可在录取期间提交申请,学校根据申请转入对应的普通类专业。录取期间请保持高考报名预留电话畅通,若未联系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转专业申请而产生的录取专业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3.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学校要求规定,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履行运动员应尽的义务。
4.学校从严查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考生的认定及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中学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同时追究相关行为责任人责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举报或投诉。
5.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24年相关规定有所变化,我校将按新规定执行。
6.报考录取咨询及监督方式
微信公众号咨询:重庆工商大学招生办—联系我们—微信客服
招生网站咨询:acgozs.ctbu.edu.cn在线咨询
招办邮箱:zhban@ctbu.edu.cn
监督邮箱:jiwei@ctbu.edu.cn
7.本简章由重庆工商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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