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经过66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体育学科为主、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特色与优势,构建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完整办学体系, 以及涵盖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的开放式办学格局,成为一所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现代体育高等学府。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目前设有18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医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023年我校体育学学科成功获批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舞蹈学、特殊教育、新闻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人体科学、应用心理学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体育运动心理学、学校体育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0门课程获批天津市一流本科课程。
学校重视开放办学,不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分别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意大利、韩国、日本、新加坡、波兰、德国等20余所国外知名高校和体育专业院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
学校重视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赛艇、橄榄球、羽毛球、棒球、网球等运动项目是我校传统优势项目,我校教师和学生作为教练员和运动员在奥运会、世界杯、亚运会、全运会等大赛中取得过优异成绩,在国内外均有较大影响。学校与中国排球协会合作共建中国排球学院,与中国棒球协会共建中国棒球学院,与中国柔道协会共建中国柔道学院,与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共建天津体育学院水上运动学院。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附件,招生人数将视申请人数和具体生源情况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可打通使用。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在2024年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网址未加载/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提交的材料。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三)填报志愿
1.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名系统操作指南、学校招生简章,按照学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2.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审核阶段
学校对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考核通知。报名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报名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学校考核和录取。
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审核完成后,学校通知考生参加考核。考核具体方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考核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二)录取安排
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征集志愿安排
若学校首轮未完成招生计划,则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首轮已报名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填报志愿,提交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即可。
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考生确认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
1.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4.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东海道16号
邮政编码:301617
咨询电话:86-22-23015120,86-22-23012606
电子邮箱:zhb@tjus.edu.cn
招生网址:https://zb.tjus.edu.cn
附件:天津体育学院招生专业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专业 | 科类 |
1 | 体育教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文、理科,须有体育特长 |
2 | 社会体育学院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文、理科,须有体育特长 |
3 | 传媒与艺术学院 | 新闻学 | 文科 |
英语 | 文科 | ||
舞蹈学(中国舞) | 文、理科,须有舞蹈艺术特长 | ||
舞蹈学(国际标准舞) | 文、理科,须有舞蹈艺术特长 | ||
4 | 运动健康学院 | 运动康复 | 理科 |
康复治疗学 | 理科 | ||
运动人体科学 | 理科 | ||
5 |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 市场营销 | 理科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科 | ||
体育经济与管理 | 理科 |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理科 | ||
6 | 教育与心理学院 | 特殊教育 | 文科 |
学前教育 | 文科 | ||
应用心理学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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