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1937年,是我国大陆建校较早的公立本科医学院校之一,是一所以医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的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建高校,是福建省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学校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后工作站,2个院士工作站。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免疫学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拥有附属协和医院、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口腔医院等4所直属附属医院。拥有协和临床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省立临床医学院、福总临床医学院、妇儿临床医学院、肿瘤临床医学院等7所临床医学院。在福建省设有非直属附属医院11所,临床教学医院27所,非直属附属疾控中心2个,专业实践教学基地92个。附属第一医院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共建的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福建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为全国首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附属协和医院为综合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牵头建设单位,附属第二医院为首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附属口腔医院为专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建设单位。(以上数据截止到2023年12月)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
(二)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三)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学校当年公布的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二、入学途径
(一)参加全国联招考试入学
通过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称“全国联招”)考试入学,相关通知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发布的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二)招收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考生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数学A或数学B)、英文考试科目中的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者。
(三)申请审核入学:免试入学试读
已获得医药学科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或在内地以外的大学就读本科专业的学生,可申请免试入学试读,经面试后进行录取,试读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如考核合格则进入正式本科阶段学习,反之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参加全国联招考试入学
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1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相关要求以联招办发布的《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为准。
(二)招收参加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网址未加载/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和其他材料,其他材料包含但不局限于: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等相关的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注意事项
(1)考生所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
(3)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4.考核方式:学校拟于4月下旬至5月上旬(征集志愿环节考生于6月上旬)安排面试考核。具体事项将在福建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通知。
5.其他未尽事项详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办法》。
(三)申请审核入学:免试入学试读
1.报名方式:即日起至5月31日,将申请材料(见附件)邮寄到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以抵达地邮戳为准);同时将申请材料的彩色PDF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zsb@fjmu.edu.cn,电子邮件标题为“2024年试读考生***(姓名)入学申请材料”(注:申请资料一经寄出概不退回。学校收到申请书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确认;若未收到确认的,请与我校联系)。
2.申请材料清单:
(1)《福建医科大学免试入学试读学生入学申请表》,须学生本人签名后提交;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4)经公证的本人最高学历证书(与申请专业相关)及成绩单;
(5)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命名“2024年免试入学试读+姓名”);
(6)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体检项目参考内地公务员入职体检项目,需含既往史、内外科、耳鼻喉科、眼科等项目);
(7)当地警察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其它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3.材料审核:面试时组织材料审核,请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影印本(1份)及5张1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证件照来校。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四、招生专业
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本科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当年招生专业为准,不另行通知,专业信息详见下表。
2024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学院(部) |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备注 |
基础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理工 | 5 | 医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麻醉学 | 理工 | 5 | 医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基础医学 | 理工 | 5 | 医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放射医学 | 理工 | 5 | 医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公共卫生学院 | 预防医学 | 理工 | 5 | 医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理工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口腔医学院 | 口腔医学 | 理工 | 5 | 医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 医学检验技术 | 理工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眼视光学 | 理工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生物信息学 | 理工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药学院 | 药学 | 理工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临床药学 | 理工 | 5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生物制药 | 理工 | 4 | 工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理工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助产学 | 理工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健康学院 | 社会工作 | 文史、理工 | 4 | 法学学士 | |
应用心理学 | 理工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康复治疗学 | 理工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运动康复 | 理工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医学影像学院 | 医学影像学 | 理工 | 5 | 医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智能医学工程 | 理工 | 4 | 工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医学影像技术 | 理工 | 4 | 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色弱 | |
卫生管理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史、理工 | 4 | 管理学学士 | 不招色盲 |
五、考核及录取
(一)参加全国联招考试的考生,将根据其考试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
(二)参加台湾学测考试的考生,将根据其考试成绩和志愿情况,结合面试考核,择优录取。
(三)申请审核入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申请人报名材料(基础信息、考核成绩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初筛,随后进行面试,择优录取。初筛结果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将以快递方式将《福建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录取学生本人。
六、学费及住宿费
(一)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专业名称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助产学、药学、临床药学、预防医学、放射医学、口腔医学 | 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智能医学工程 | 生物信息学、 公共事业管理 | 应用心理学、 社会工作 | 生物制药 | 运动 康复 |
学费 | 6760 | 6240 | 5460 | 5000 | 6200 | 5040 |
(二)住宿费:1300元/人/学年(四人间)(含空调费100元/人/学年)。
(三)其他必要的费用:以学校公布的收费项目为准。
上述费用如有变动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核定下达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入学相关要求
(一)录取学生请持《福建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准。在规定时间内未经批准而未报到注册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入学报到时,录取学生须提供所有“申请材料(含附件)”原件。学校将核查学生入学资格并组织新生体检。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培养与管理
(一)学生在校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趋同管理,与内地学生同班教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福建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闽医大〔2022〕19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思想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教育类课程学分替代。
(二)招收的预科生与试读生,预科或试读期限均为一年,期满后如考核合格则进入正式本科阶段学习,反之按自动退学处理。
(三)学校设有优秀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协和奖学金等,多渠道鼓励和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四)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福建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九、有关说明
(一)学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简章由福建医科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学校通过福建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官网发布招生信息,包括面试信息及最终录取名单。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传真:+0086-591-22862773,联系人:柴老师;
邮箱:zsb@fjmu.edu.cn;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行政楼C308室;
邮编:350122;
福建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官网:https://www.fjmu.edu.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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