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4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7月,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地处我国最大国有林区的中心——哈尔滨市,校园占地136公顷,并拥有帽儿山实验林场(帽儿山森林公园)和凉水实验林场(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总面积达3.3万公顷。学校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林业工程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现设有研究生院、19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有68个本科专业、2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类别的专业学位硕士点,1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林业工程、林学2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生物学、生态学、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4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3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3.参加2024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语文、数学A、英文、自然四个科目学测成绩均须达到前标级及以上。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计划为20人。申请者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6个专业作为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招生专业目录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四、申请及选拔方式
(一)网上报名
2024年3月1日至31日,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 成 绩 招 收 台 湾 高 中 毕 业 生 系 统 ( 网 址 :https://www.网址未加载/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如下材料(格式为PDF或图片):
1、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图片格式);
2、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扫描件(请注意证件的有效期,扫描件格式:PDF或图片,下同)和台湾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往届高中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4、2024年台湾地区学测成绩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须加盖中学公章);
5、考生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模板于报名系统内下载)扫描件;
6、考生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模板于报名系统内下载)扫描件;
7、《个人陈述》(包括报考理由、大学学习生活等方面的计划和设想、未来的职业规划等,字数请控制在1000字左右);
8、能够充分证明考生综合素质的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须对其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材料不清、缺失、无效或虚假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2024年4月1日至4月15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初步审核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发布,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我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选拔考试
学校考核采用远程线上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及相关要求将于2024年4月15日后在东北林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查看。若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视为个人放弃此次招生报名申请。
五、录取
经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学测”成绩确认后,学校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情况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2024年5月14日前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经联招办审核后,我校将于7月份寄发录取通知书。
学校如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根据统一安排参加志愿征集,具体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学校不再另行公告。
六、新生报到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的出入境证件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三)新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安排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七、在校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厅〔2016〕96号)进行管理。
八、联系方式
(一)招生政策相关事宜请咨询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
邮政编码:150040
联系电话:86-451-82190904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nefu.edu.cn
电子邮箱:zsb@nefu.edu.cn
(二)出入境相关事宜请咨询东北林业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联系电话:86-451-82190338
九、附则
本简章由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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