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校体育运动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学生体育素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 | 招生分项目 | 招生计划 | 备注 |
男子排球 | 主攻 | 0-2 | 含破格录取计划0-1人 |
副攻 | 0-1 | ||
接应 | 0-2 | 含破格录取计划0-1人 | |
自由人 | 0-1 | ||
女子排球 | 主攻 | 0-2 | |
副攻 | 0-1 | ||
接应 | 0-2 | 含破格录取计划0-1人 | |
自由人 | 0-1 | ||
男子足球 | 前锋 | 0-3 | 含破格录取计划0-1人 |
中场 | 0-4 | 含破格录取计划0-1人 | |
后卫 | 0-4 | 含破格录取计划0-1人 | |
守门员 | 0-1 | ||
田径 | 女子100米栏 | 0-1 | |
男子100米 | 0-1 | ||
男子铅球 | 0-1 | ||
羽毛球 | 男子 | 0-4 | |
女子 | 0-5 | 含破格录取计划0-1人 |
考生仅限报考一个招生分项目。我校将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认定,宁缺毋滥。“破格录取”及“非破格录取”对应报名条件详见第二章“报名条件”部分,高考成绩录取要求详见第七章“入围名单确定”部分。以上招生计划不含计划调剂情况,具体招生计划调剂办法详见第六章“合格名单认定办法”部分。
二、报名条件
(一)排球
1.报名条件
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排球项目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四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达到以下报名条件者学校可研究破格录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近三年(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在全国(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其他要求
(1)考生须具备参加全国大学生排球比赛的资格(2019年1月1日以后未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管理中心、中国排球协会履行注册、备案且未参加中国排球超级联赛、全国排球锦标赛、全国排球大奖赛、全国排球冠军赛、全国青少年U21男子排球冠军赛、全国青少年U20女子排球冠军赛、全国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沙滩排球冠军赛、全国沙滩排球巡回赛、全国U21沙滩排球锦标赛、全国U20沙滩排球锦标赛等)。
(2)等级证书项目及比赛获奖不包含沙滩排球。
(二)男子足球
1.报名条件
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男子足球项目报名: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近三年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在符合我校要求的全国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符合我校要求的全国集体项目比赛包括: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
② 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U17、U19)
③ 全国青少年足球超级联赛总决赛
④ 中国足球协会杯男子U系列
⑤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会
⑥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青年)运动会
⑦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组)总决赛
⑧ 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男子甲组)
⑨ 全国高中生足球精英赛
(2)达到以下报名条件者学校可研究破格录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在高中阶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近三年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参加过世界中学生足球锦标赛、国际中体联足球世界杯、亚洲中学生足球锦标赛的主力队员。
2.其他要求:
(1)等级证书项目及比赛获奖仅限11人制足球。
(2)不接受曾经或现在在中超、中甲、中乙秩序册球员报名表或预备队球员报名表上的球员(注册过职业足球运动员资格的球员)报名。
(三)田径
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田径项目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全国(国际)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考生;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国际)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八名的考生。
(四)羽毛球
1.报名条件
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羽毛球项目报名: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近三年(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在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校园组)羽毛球比赛或中国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中获得单项前六名的考生。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近三年(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在省级锦标赛中获得单打和双打两项冠军的考生。
女子项目达到以下报名条件者学校可研究破格录取: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近三年(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在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校园组)羽毛球比赛中获得单项前三名的考生。
2.其他要求
考生须具有全国大学生羽毛球锦标赛甲组比赛的参赛资格(未在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
(五)其他要求
1.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不限选考科目,非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不限科类。
4.以上各项目报名条件中“高中阶段”和“近三年内”取得的各项运动成绩、证书和证明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2024年2月26日)。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考生请于2024年2月26日前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登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系统”进行注册并按系统要求报名。报名截止前,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1.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
2.运动成绩证书(集体证书或个人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3.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4.为审核确认主力队员身份和出场位置,排球项目考生须提供主力队员和上场位置证明材料(要求为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足球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关赛事上场证明材料(要求在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单一赛事中不少于3场次首发或出场时间达到60%及以上)和上场位置证明材料(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单一赛事中的3场比赛视频,每场比赛视频时长不少于10分钟,视频中可清晰展现个人上场位置和比赛情况,并提供文字版个人上场位置说明)。
5.其他证明运动水平的材料;
我校不接收纸质材料。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经确认后不可更改。考生须严肃认真对待报名工作,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质量,如因报名材料不清晰(不可辨)、不完整(如提交的材料条目或数量未达到要求等)、不合规(如未按要求的方式提供材料等)等原因影响审核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资格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将于2024年3月1日前公布。
五、测试选拔
1.体育专项测试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根据系统要求完成缴费后,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参加测试的分项目类别(上场位置)应与报考我校分项目类别(上场位置)相对应。
2.文化课测试
2024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六、合格名单认定办法
1.合格名单认定办法
依据体育专项全国统考成绩认定合格名单。对于统考成绩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和我校划定的合格成绩要求的考生,我校根据招生项目(分项目)、招生计划及全国统考成绩择优认定合格名单。统考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对应项目统考同分比较规则排序。
认定合格名单时,优先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1比例认定各招生分项目破格录取合格名单;后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1.5比例(小数点后进位)认定各招生分项目非破格录取合格名单和录取排序,符合破格录取报名条件但未被认定为破格录取合格名单的考生,可根据招生分项目和全国统考成绩参与非破格录取合格名单的认定。
我校划定的各项目合格成绩要求为:
排球项目不低于70分,男子足球项目不低于75分,田径项目不低于80分,羽毛球项目不低于70分。
2.招生计划调剂办法
若某招生项目招生计划有空余,空余计划可以调剂至其他招生项目中相同录取政策类别(破格与非破格)的分项目,招生项目依据如下优先级顺序确定,招生分项目优先级按照第一章“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表中各招生分项目的先后顺序确定。各招生项目每次接收调剂不超过1人,同一招生项目有多个接收调剂机会时按照破格、非破格的先后顺序调剂招生计划。以上招生计划调剂过程结束后,若破格招生计划仍有剩余,可调剂至相同招生分项目的非破格招生计划,若仍无法调剂,则按照第一章“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表相同招生项目中各招生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剂。若集体运动项目已确定招生计划总数达到第一章“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对应的招生项目计划总数时,则该招生项目不再接收计划调剂。
招生计划调剂优先级顺序:
(1)破格:羽毛球(女子)、男子足球、男子排球、女子排球
(2)非破格:羽毛球(男子)、羽毛球(女子)、男子足球、女子排球、男子排球、田径
是否进行招生计划调剂由学校研究决定。
依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3〕188号),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将不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合格名单认定。
我校将于2024年6月上旬在北航招生网公示调剂后的最终招生计划、合格名单和录取排序,并按要求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调剂后的最终招生计划、合格名单和录取排序公示无异议后将不再进行调整或递补。
七、入围名单确定
高考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学校提供合格名单中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我校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合格名单考生范围内,依据公示后的最终招生计划数和录取排序顺序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按要求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入围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不再递补。
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如下:
破格录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非破格录取: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八、录取办法
入围名单中的考生按照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投档至我校后,学校予以录取。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为“运动康复”。录取考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九、监督机制
1.我校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由我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
4.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服用兴奋剂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所有资格,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十、注意事项
凡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在入学后须进行复试,对达不到标准或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录取的考生不得擅自退队,因各种原因退队者不再享受学校相关培养支持政策。
十一、联系方式
(报名期间咨询时间:2024年2月20日-2月26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报名及招生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18801290972
北航招生网:http://zs.buaa.edu.cn
邮箱:zsbgs@buaa.edu.cn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部
咨询电话:010-82317046
3.监督电话(非招生培养政策咨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机构:13811349985
十二、其他说明
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