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作为浙江省内知名高校,浙江工商大学每年都吸引着大量优秀学子报考。近日,2024年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招生简章正式公布。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2024年浙江工商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相关内容,帮助您了解招生政策,为报考做好准备。
一、三位一体招生简介
三位一体招生是浙江省高校招生的一大特色,指的是高校根据学生的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面试成绩三个方面的表现,综合评价、录取学生。这一招生模式旨在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2024年浙江工商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学校面向浙江省计划招生360名,分三个测试类别。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如下表:
浙江工商大学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与计划数
测试类别 | 招生专业(类) | 计划数 | 选考科目要求 |
A类 (60人) |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5 | 不提科目要求 |
数字经济 | 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人工智能双学士学位项目,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商务) | 15 | 不提科目要求 | |
会计学(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会计学(ACCA)) | 5 | 不提科目要求 | |
金融学 | 5 | 不提科目要求 | |
金融学(普惠金融创新班) | 15 | 不提科目要求 | |
金融工程 | 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保险学 | 5 | 不提科目要求 | |
B类 (175人) | 公共管理类(含慈善管理、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 30 | 不提科目要求 |
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25 | 不提科目要求 | |
城乡规划 | 4 | 不提科目要求 | |
社会工作 | 4 | 不提科目要求 | |
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商务英语) | 25 | 不提科目要求 | |
新闻传播学类(含网络与新媒体、新闻学、广告学) | 30 | 不提科目要求 | |
哲学 | 4 | 不提科目要求 | |
汉语言文学 | 4 | 不提科目要求 | |
法语 | 10 | 不提科目要求 | |
阿拉伯语 | 10 | 不提科目要求 | |
日语 | 25 | 不提科目要求 | |
历史学 | 4 | 不提科目要求 | |
C类 (125人) | 电子信息类(含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 2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 2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电子商务类(含电子商务、物流管理) | 25 | 不提科目要求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生物工程 | 5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5 | 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1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三、2024年浙江工商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
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填报三位一体志愿。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工商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专业(类)志愿应为入围测试类别内的专业(类),且须符合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C、D等不计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最终所得成绩为准。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在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以上。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 “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均按“不予录取”执行。
专业投档按以下原则执行:
1. 学校按测试类别招生计划数的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
2. 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 综合成绩相同者,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4.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均未录取者,再根据测试类别内计划缺额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考生也须满足被调剂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该测试类别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5.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测试类别计划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测试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