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春季高考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备注:
1. 珠海校区住宿费:1500 元 / 学年;广州校区住宿费:1330 元 -1430 元 / 学年;东西协作职教实验班第一学年住宿费按黑龙江旅游职业学院的标准执行,第二、三学年按珠海校区住宿费标准执行;
2. 学分制收费标准详见学校网站;
3. 美术类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4. 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收费标准等以省招办编印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以考生相应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制定“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本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具体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本校与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的东西协作职教实验班第一学年在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第二、三学年在本校珠海校区;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15号,邮政编码:150086。
第十九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本校“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体育类、美术与设计类,普通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体育类及美术与设计类根据考生投档合成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本校“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二十二条学校将春季高考拟录取的各专业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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