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注重“技能特长生”、“艺体特长生”录取,对符合条件的有技能、文艺和体育特长的高职对口中职考生实行单列录取,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职对口招生计划的10%。(每个专业招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对口招生计划的 10%)。
录取对象为:
1.获得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参赛资格,获得教育部或者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省级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考生(考生在 2021 年 9 月 1 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
2.参加全区艺术统考,并取得合格分数线以上(含合格线)的考生。
3.参加全区体育统考,并取得合格分数线以上(含合格线)的考生或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申报方式:2024年3月9日至3月15日期间,考生按要求将将职业技能获奖证书或艺体统考成绩合格证明(或运动员证书)、高考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图片)发至我校指定邮箱(180260258@qq.com)。经过我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技能特长生”、“艺体特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