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江西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3〕28号)及《抚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简章》规定,现将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1)。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请于4月1日16:00前向学院招生就业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 2024年4月1日
咨询电话:0794-7058123、13879401890、19318805180
特别提醒
1.公示结束后,学院将前往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4年的普通高考,且一律不能调换专业。
2.对未录取到所填报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在同一专业组中,如出现某专业缺额的情况,将未录取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调剂到服务“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链专业,按照专业缺额计划由小到大进行调剂录取。当所有专业缺额计划调剂录满后,再调剂到其他非服务“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链专业录取。
4.确定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务必于4月1日前填写《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申请书》,并把身份证(正面)一起放在申请书上用手机拍照后发送到指定邮箱:240228125@qq.com。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申请书详见(附件2样板)。
5.如之前学院发布的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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