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具有学科特长的学生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攻读本科学士学位,大学设立了新生学科特长奖学金。
一、奖学金类型及额度
特等学科特长奖学金(人民币14万元/学年)
一等学科特长奖学金(人民币11.5万元/学年)
二等学科特长奖学金(人民币3万元/学年)
学科特长奖学金可与其它新生入学奖助学金兼得,学生所获的各类大学设立的非专项奖助学金总额不得超过14万元/学年。
二、申请资格及程序
高中阶段在以下任一竞赛中获奖的学生,即日起可登录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本科招生网上申请平台(https://ugapply.cuhk.edu.cn),进入学科特长奖学金申请系统,根据系统提示提供获奖证书并完成网上申请流程。通过材料审核的学生,经大学普通提前批、综合评价、港澳台联招或依据台湾学测成绩等四种招生模式录取后,可获得相应的学科特长奖学金,具体如下:
1. 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
全国决赛金牌或银牌:
经大学专家组面试通过者,可入读“诺贝尔班”(相关政策详见《2024年“诺贝尔班”实施办法》)。未通过“诺贝尔班”面试者,颁发特等学科特长奖学金。
全国决赛铜牌:
颁发一等学科特长奖学金。
省级一等奖:
颁发二等学科特长奖学金。
注:获奖学生须经全国青少年科技竞赛获奖名单公示(公示网址:https://www.cyscc.org/#/gs/competition)。
2. 丘成桐中学科学竞赛
全球总决赛金奖或银奖或铜奖:
经大学专家组面试通过者,可入读“诺贝尔班”(相关政策详见《2024年“诺贝尔班”实施办法》)。未通过“诺贝尔班”面试者,颁发特等学科特长奖学金。
全球总决赛优胜奖:
颁发一等学科特长奖学金。
三、续得标准
学科特长奖学金只于学生在学期间颁发,对非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原则上颁发期为四年,对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原则上颁发期为六年。
获奖学生每学年平均积点达到3.0(满分为4.0)者,方可在其后学年续得。若学生学年平均积点未达到上述续得要求,仍可保留奖学金并进入为期一年的观察期,若翌年平均积点仍未达到续得要求,则须终止学科特长奖学金的颁发。
四、附则
大学专责委员拥有根据实情调整并最终决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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