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8号)文件要求及我校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经相关考试程序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现将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3日-4月7日(名单见附表)。如有问题,请于4月7日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招生办公室0534-7023023,教务处0534-7023081。公示结束后,我校将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24年各类普通高校单独招生录取手续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4〕12号)要求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另外,经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将待高考录取结束后与普通专科一起发放,请各位考生不要更换或停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以免影响通知书投递。入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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