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土地私有制在中国的确立时间是战国时期。这一时期的秦国通过商鞅变法,废除了井田制度,允许农民买卖土地,从而在法律上确认了土地私有,这标志着封建土地私有制的确立。这种制度随后持续了两千多年。
土地私有制是什么时候确立的
土地私有制是春秋战国时期确立的。
封建土地私有制是指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统治其他阶级的制度。地主阶级通过掌握土地这一生产资料,对使用土地的农民通过榨取地租、放高利贷等手段剥削其他阶级。在不同时期,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式也不尽相同。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形成,到战国时期,正式确立,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
包含有三种土地私有制形式:国家土地所有制、地主所有制和农民土地所有制。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地主剥削农民的基础:土地是封建社会主要的生产资料,地主阶级掌握了绝大部分的土地,农民没有或者只有少量的土地,农民为了生存,不得不租种地主的土地,把大部分的劳动成果作为地租交给地主,忍受地主的剥削。
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原因
1、原因:春秋时期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出现使生产力迅速发展,私田增多,井田制逐君主土地私有制。君主才是土地的所有者。而耕种者只有耕种的权利,个人不可以将土地买卖或者转让。
2、地主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占支配地位,是封建产生关系的基础,它的发展导致土地兼并。如西汉后期的土地兼并,东汉豪强地主占有大量肥田沃土。
3、自耕农土地所有制。这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不占主要地位,但人数众多,封建社会各个朝代都存在这种自耕农土地所有制,是对封建生产关系内容的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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