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145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10人、艺术特长生12人、体育特长生8人。本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17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学院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备注 |
中医学院 | 中医骨伤 | 50 | 5460 | |
中医养生保健 | 190 | 5460 | ||
医学院 | 医学影像技术 | 30 | 5460 | |
心理咨询 | 40 | 5460 | ||
药学院 | 中药学 | 80 | 5460 | |
药学 | 100 | 5460 | ||
中药制药 | 80 | 4600 |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80 | 4600 |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80 | 4600 | ||
康复保健学院 | 医学美容技术 | 140 | 5460 | |
康复治疗技术 | 80 | 5460 | ||
中医康复技术 | 100 | 5460 | ||
体育保健与康复 | 40 | 4600 | ||
护理学院 | 护理 | 150 | 5460 | |
助产 | 30 | 5460 | 限招女生 |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90 | 3500 |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90 | 5460 | ||
单招总计划 | 1450 | —— |
注:1.以上专业中,中药学、医学美容技术等专业开设了校企合作订单班、现代学徒制试点班;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分别设有方向。
2.开设有校企合作订单班的专业,学生录取后,如有需要可申请到订单班培养,订单班择优录取。
单列计划及专业说明。根据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单列计划纳入我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类计划。
1.退役军人计划1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
2.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12人,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8人,考生可在上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
录取
第二十四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五条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六条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七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纪委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根据考生单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并通知考生确认录取资格。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不满额,则进行递补录取和调剂录取。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
2.艺术体育特长生。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3.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八条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和艺术体育特长生: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录取,如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亦相同则按语、数、外的成绩依次排列录取。退役军人:按职业技能测试单选题1-20题,21-40题以此类推,按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九条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艺术、体育特长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合格标准为180分,低于此标准不予录取。
第三十条我校将通过招生网(http://zsxx.hntcmc.net )发布单招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一条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按照《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管理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三十二条单招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专业计划,我校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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