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构建卓越育人、卓越学术、卓越服务融通共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全方位系统性育人创新。学校地处上海市,已经形成“一校两区、联动发展”的办学格局,闵行校区位于上海市东川路500号,普陀校区位于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我校美术学院拥有美术学博士后流动站、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美术与书法专业学位博士点、硕士点,及美术学本科专业。
我校美术学院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使学生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获得了较高水准的艺术造诣,学生作品在国内外重大展览中屡获佳绩,为国家文化事业发展培养了一批卓越的研究型美术教师、艺术创作领域的知名艺术家和艺术行业的创新人才。
一、培养目标
美术学专业致力于培养适合当代社会文化艺术发展需要的,人文与艺术素养并重、具备扎实的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拥有较强的观察、思考和创造性实践能力,具备良好的艺术创作能力和专业综合应用能力,开阔的国际化视野、持续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复合型美术人才,能在当代文化艺术研究、创造、教育和传播等领域从事研究、创作、教学和应用等工作,为培养中国当代研究型艺术家和艺术教育家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学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标准13000元/学年。2024年招生计划30人,拟分省招生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上海 | 12 | 福建 | 3 |
江苏 | 4 | 山东 | 2 |
浙江 | 5 | 河南 | 2 |
安徽 | 2 |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高考报名条件。
(二)考生必须参加高考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4年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且省级统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美术与设计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录取时使用各省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不再举行校考。
(三)考生必须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美术与设计类对应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规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艺术类综合成绩折算方式会有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该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美术学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二)美术学专业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一)学校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232212
学校本科招生网: zsb.ec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200062)
(二)美术学院
咨询电话:021-54342979
美术学院网址:www.finearts.ecnu.edu.cn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电话:021-54344605
监督邮箱:jwjc@admin.ecnu.edu.cn
(四)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有相关调整,我校将作相应调整。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或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七、本招生简章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