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代码:1991
院校全称: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一、学院简介
金山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毕业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文凭。学院环境优美、布局合理、配套齐全,设有4系29个专业,校内实验实训室77个,校外实训基地120多个。学院积极创新管理体制和办学机制,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帮助学生高质量完成学业。
二、招生专业、学费标准
注:最终招生专业及专业对应科目组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为准。
三、招生范围及对象
报名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考生在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报名前须参加中职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四、报名
1.所有考生均须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在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2.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限。
3.录取后普通类(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可以申请调剂。
4.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五、志愿填报
1.专科第一批次:志愿填报对象为成绩达到对应科目组本批次省控线,且参加了体检的考生,网上志愿填报的时间为中职职教高考文化统考成绩公布后,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2.专科第二批次:志愿填报对象为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报名和体检,且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填报时间为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具体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实行全省统一网上志愿填报,所有符合中职职教高考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均须按照志愿填报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在网上填报志愿,不需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得补填报志愿。
六、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择优录取的原则,采用计算机匹配录取。
1.专科第一批次: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考生文化与专业技能成绩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仍相同则再按照文化统考成绩的语、数、外、专业综合理论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2.专科第二批次
(1)参加中职职教高考的考生,按照中职职教高考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录取位次。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位次。如仍有同分情况,则依次比较中职职教高考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位次。
(2)未参加中职职教高考的考生,在参加中职职教高考的考生之后排序。比较该考生中职学考成绩折算总分,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中职学考中语文、英语、数学、思政、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技能单科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位次。若仍相同,则依据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估,择优录取。
(中职学考单科成绩赋分规则:合格为100分,不合格为50分)
七、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金山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
八、收费标准
1.学费:文科类12800元/生/年、理工科类、艺术类13800元/生/年,收费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发展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文件规定)。
九、奖、助、贷政策
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学年,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每生5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平均每生3300元/学年。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不超过16000元/学年。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根据不同类别每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学年。
校内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0000元/学年、一等奖学金6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3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四等奖学金600元/学年。
勤工俭学:校内设置的勤工俭学岗位,优先供给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选择,每月津贴不低于300元。
十、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金山路1号
邮编:212200
电话:0511-88020126
网址:
微信公众号:镇江金山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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