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专升本工作相关要求,为了保证西华大学“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简章。
1.学校名称:西华大学,英文译名XIHUA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623,在川招生代码:5109。办学地址:郫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1号);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
2.2024年起我省专升本全面实施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录取。学校专升本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
3.我校2024年专升本计划最终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定后公布为准。
招生专业及计划人数
序号 |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人数 | 就读校区 |
1 | 人力资源管理 | 2年 | 80 | 宜宾校区 |
2 | 工程管理 | 2年 | 100 | 宜宾校区 |
3 | 汽车服务工程 | 2年 | 120 | 宜宾校区 |
第三章 录取工作
4.专升本录取分批次进行。我校专升本录取工作按照免试生批(包括获奖免试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批、普通考生批的顺序依次进行。
5.我校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高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在省招考委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
6.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后,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原则录取。
7.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学校统一向考生寄发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培养与管理
8.按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9.“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专科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10.“专升本”学生档案由专科院校(校区)按要求交到就读校区学生档案管理部门。
11.专升本学费、住宿费等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我校本科专业标准缴纳。
第五章 附则
12.监督举报电话:028-87729599
13.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专升本”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西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4.本简章未尽事宜参照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15.招生咨询电话:028-87720918、028-877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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