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广州华商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工作,特制定2024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及报考要求
1. 专业录取原则:学校尊重考生的兴趣与专业意愿,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录取。
2. 收费标准:学费、住宿费以学校公布的2024年收费标准为准,相关缴费清单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出。
3. 艺术类专业具体要求: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2024年4月28日前提交与艺术类专业相关的本人作品或获奖经历,如发现舞弊者取消入学资格。请考生将本人作品或获奖证书等拍照后发原图(确保清晰度)到学校招生办邮箱:hsxyzsb2021@163.com,邮件名请以“台测艺术+考生姓名+报考专业+联系电话”命名。
(二)招生计划
2024年学校拟招收台湾地区学生计划数10名,录取时将视考生的生源报考情况,确定最终录取人数。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 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需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31日。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网址未加载/z/tw/) 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我校招生简章,了解我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自主确定的招生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 2024年4月1日至5月14日。
( 一)审核阶段
广州华商学院负责审核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资格,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如考生材料有问题,我校将通知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
(二)考核阶段
审核完成后,广州华商学院根据考生学测成绩、综合情况等进行考核评定并择优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须按学校要求提交作品或获奖经历,学校不增设笔试或面试环节。
四、录取及安排
(一)录取原则
考生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A或B均可)、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同时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安排
学校于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将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征集志愿安排
如学校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5月20日公布征集志愿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要求,6月21日统一在系统内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 新生报到及在校管理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按学校的要求提前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复查学生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复查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4.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六、毕业证颁发
对取得广州华商学院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广州华商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七、奖、助学金制度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
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本办法由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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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华商学院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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