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干,凸显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色,以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西安市翠华南路44号、西安市翠华南路105号、西安市小寨东路64号。学校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国标代码:11560。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培养复合型、研究型专门人才,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培养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学制

专业类

会计学

两年

工商管理类

金融学

两年

金融类

注: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我校接收跨校报考。报考考生为2024年陕西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3年和2022年陕西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进行查询。

4.体检标准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6日17:00时截止。

报名方法:

1.本校应届毕业生请登陆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登录网址:http://zhaosheng.xaufe.edu.cn/index.htm)下载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填写《西安财经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将个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所在学校学院或教务部门提供的可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证明、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成绩表原件以及CET成绩证书复印件(以本人最高等级分数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由各学院初步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至招生办公室,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

2.陕西省内其他高校毕业生和本校2022、2023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请登陆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登录网址:http://zhaosheng.xaufe.edu.cn/index.htm)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西安财经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2)。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

信息填写完成后,将附件1(EXCEL电子版)及以下所列材料按以下顺序放在一个PDF文档中以“毕业学校+姓名+报名专业”,(例如:“西安财经大学+王小蒙+会计学”)命名后发送至邮箱zsb@mail.xaufe.edu.cn。

(1)本人签字确认的《西安财经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2)扫描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3)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院或教务部门提供的可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证明)。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与学位认证报告可暂不提交,可于入学报到时补交)。

(5)加盖所在大学教务处印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成绩大表原件扫描件;

(6)CET成绩证书扫描件(以本人最高等级分数提交)。

上传的报名材料务必完整并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否则将审核不通过。

四、招生录取

1.考生按CET6级(须大于等于425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满额时按CET4级成绩(须大于等于425分)从高到低录取,若成绩相同比较本科学业平均成绩择优录取。

2.被录取的学生入校时须进行资格复审及入校体检,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四六级成绩、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成绩大表等资料弄虚作假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最终录取结果将在“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五、入校管理

1.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开学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学制两年,只进行专业课学习。全日制学习、收费标准参照同专业本科收费标准执行。

3.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5.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六、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措并举的学生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1.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5.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二)学校资助

1. 学校奖学金:学校制定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和荣誉称号授予办法,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奖励额度200-2500元。

2. 少数民族学生学业进步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的少数民族本科生,政治立场坚定,学习刻苦,学业成绩达到相应奖励等级要求,奖励额度500-2000元。

3. 第二课堂活动奖励: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本科生,根据获奖类别、等级、名次情况给予奖励,奖励额度500-10000元。

4. 诚信基金:在校期间无网络贷款不良记录,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出现阶段性、临时性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额度500-5000元。

5. 校内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6. 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家庭突发变故,学习和生活所需费用难以得到保证的学生,资助金额500-5000元。

7. 冬寒补助:学习刻苦努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越冬期间生活确有困难的学生,补助金额300元。

8. 缓交学费:因遭遇不可抗力影响,致使家庭经济极其困难,无力缴纳学费者或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尚未到账者,可申请缓交学费。

9. 学费减免:无经济来源、未获任何资助的孤儿、残疾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80分以上,文化课单科成绩在60分以上者,可申请减免学费。

(三)社会资助

1.“西财之光”体育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符合“西财之光”体育奖学金评选办法的全日制本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2.“高煜”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符合“高煜”奖学金评选办法的外国语学院与经济学院的全日制本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3.“神禾”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符合“神禾”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在学业、竞赛、科研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全日制本科生,每生每年3000-10000元。

4.“美能”创新创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符合“美能”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办法的获奖团队,奖励额度3000-30000元。

5.商学院“杰而森”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符合“杰而森”奖学金评选办法的全日制本科生,每生每年3000元。

6.“莱特”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符合“莱特”奖学金评选办法的全日制本科在校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3000-5000元。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担任,委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校长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

2.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3.学校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4.毕业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邮编:710100;联系电话029—81556128;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xaufe.edu.cn。

九、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安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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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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