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名单公示
各位考生:
浙大城市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名单已产生(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4月26日—5月10日。
招办电话:0571-88018551,监督电话:0571-88285768。
各专业入围情况如下:
专 业 | 计划数 | 入围人数 | 综合素质测试 | ||
最高分 | 平均分 | 最低分 | |||
英语 | 20 | 56 | 100 | 90.43 | 70.46 |
护理学 | 40 | 95 | 100 | 86.89 | 75.56 |
土木工程 | 20 | 56 | 92.76 | 87.22 | 79.88 |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 30 | 77 | 94.6 | 87.18 | 79.16 |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40 | 157 | 94.44 | 87.21 | 76.68 |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50 | 185 | 95.56 | 85.99 | 72.84 |
个人测试成绩及专业排名查询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s://swyt.hzcu.edu.cn),点击“报考查询”-“测试结果查询”。
入围考生后续流程提醒:
一、志愿填报
填报类别:普通类提前
填报时间:6月下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日期为准)
温馨提醒:
1.入围考生在填报院校志愿时须将浙大城市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否则无效。
2.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为考生入围专业,且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
3.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100分。填报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须不低于100分。
二、投档录取
录取时间:7月中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日期为准)
1.投档办法:
学校分专业按综合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同分则按照高考位次号排序)、高中学考成绩。
2.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高中学考成绩(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
高中学考成绩折算:A等计1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主要科目计15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不计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浙大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附件:浙大城市学院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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