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我校继续开展依据台湾科技院校四年制及专科学校二年制联合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统测”)成绩招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学校简介
学校概况: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A类)、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和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发展历史:学校拥有光荣的历史传统,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1984年创办的闽江职业大学(简称“闽大”)。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曾兼任闽大校长6年(1990年6月至1996年5月),创造了弥足珍贵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2021年3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回校考察调研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新时期闽江学院改革发展注入了信念之魂、提供了奋进之源、擘画了发展之路。
学科专业:学校现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办学水平较高、具有一定影响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设有15个二级学院,拥有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点,开设专业涵盖经、法、文、史、理、工、管、艺等八大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含合作3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62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7门,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一流学科(高原学科)1个、省级应用型学科6个,省部级现代产业学院3个、省级示范性应用型专业群3个、服务产业特色专业7个、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个、省级实践教学基地5个、省级公共基础课验教学平台5个;建设省级科研创新平台48个,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
办学规模与条件: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1.6万人,专任教师1000多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95%(其中博士学位教师占45.23%)。拥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175人(含柔聘),省级教学、科研团队12个。校园总面积2294.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62.1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5.75亿元,各类纸质图书208.02万册,电子图书226.13万册。
交流合作: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福州市各县(市)区开展科技开发合作;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福州大学等“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展交流合作;与逢甲大学、中国文化大学、实践大学等台湾地区高校进行闽台高校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与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境)外40多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与塞浦路斯欧洲大学合作举办本科层次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闽江学院国际数字经济学院。
二、招生专业
专业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备注 |
会计学 | 文史、理工 | 本科 | 四年 | 闽台合作 |
金融学 | 文史、理工 | 本科 | 四年 | 闽台合作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史、理工 | 本科 | 四年 | 闽台合作 |
工商管理 | 文史、理工 | 本科 | 四年 | 闽台合作 |
广告学 | 文史、理工 | 本科 | 四年 | 闽台合作 |
电子商务 | 文史、理工 | 本科 | 四年 | 闽台合作 |
注: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计划数为5人,各专业计划可打通使用。
三、收费标准
1、学费:15000元/学年/生。
2、住宿费: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宿舍有3人间、4人间、6人间,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生每学年870元至1730元收取(根据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榕发改价格〔2022〕74号文件)。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以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
4、参加2024年台湾统测且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两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
2、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要求报送相关申请材料,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考生在学校招生办网站下载申请表格(见附件)并填写后,与相关申请材料(PDF格式电子版)一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打包发送至闽江学院招生办邮箱,邮件统一用“考生姓名+台湾学生统测入学申请”命名。
3、申请材料
(1)《入学申请表》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2) 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3) 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4) 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 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6) 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学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五、考核及录取
1、审核及考核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组织面试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方式将通过邮件和学校招生办网站通知考生。
2、录取
学校将根据报名考生的统测成绩和面试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在招生办网站公示,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及复查
1、新生报到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2、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商转其他专业。
七、培养与管理
1、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2、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
联系部门:闽江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108
联系电话:0591—83761856,83760910
传真:0591—83761856
招生办网址:https://zsb.mju.edu.cn
招生办邮箱:mjzsb@163.com
附件:
闽江学院2024年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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