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及家长: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4年在重庆招收青年学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年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将填报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志愿且成绩达到重庆市特殊类型资格线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章程》中规定的相关生源条件,按照1:4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附件1)。
二、考核安排
(一)政治考核。考生下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附件2),按填写说明(附件4)填写电子档,于7月2日下午14:00前,发送至2548381515@qq.com邮箱。由考生户籍地或常住地区(县)消防救援支(大)队对考生开展政治考核,并向考生反馈政治考核结论,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二)体格检查。考生下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体格检查表》(附件3),按填写说明(附件4)填写电子档,连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考生于2024年7月3日上午7:1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高考准考证,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市渝中区袁家岗友谊路1号)5号楼B栋健康管理中心1楼集合,现场领取《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体格检查表》。考生体检前8—12小时禁食禁饮,空腹就检。体格检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由体检医院主检医生签字负责。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版)执行,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眼睛做过准分子激光手术的考生须提前到做手术的医院开具病历或手术证明,体检时一并交给医院。三个月内有佩戴角膜塑形镜(OK镜)历史的,视力检查直接判定不合格,隐瞒不报的,后果自负。
(三)心理测试和面试。考生于2024年7月4日上午8:30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到两江新区奥园消防救援站(渝北区金童路383号)报到并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其中,心理测试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结束后,重庆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将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合格的考生名单,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三、录取规则
对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均合格,投档分数达到重庆市特殊类型资格线,并符合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和培养方向,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调剂,则按规则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四、复核复检
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档案审核、政治复核和体格复检。档案审核、复核复检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环节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家长、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并严格考生出入验证登记,不得冒名顶替。
(二)考生对体格检查结论有异议,且重庆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和体检机构均认定有复检必要的,可按规定进行1次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对隐瞒病史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三)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重庆市招收青年学生的相关事宜,考生可登录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网站了解有关信息,也可在工作日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
(四)整个招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2024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重庆市青年学生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绝无任何与考核测试、招生录取挂钩的收费行为,请广大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023—63012936;023—67315230。
附件:
附件1: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4年在重庆招生参加考核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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