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注意到有个别不法网站、机构或个人冒用我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名义,在网络及线下渠道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严重干扰学校正常的招生录取秩序,影响学校的社会声誉,并可能给广大考生和家长带来误导和损失。为严肃高考招生工作纪律,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严防招生诈骗,我校特此严正声明:
一、学校所有全日制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均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地址为: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湖南科技大学立德楼A附楼三楼)负责,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
二、我校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严格遵守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宣传或代理招生工作。所有涉及我校的招生信息,均通过我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正规渠道发布,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以我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考本科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高考”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网上招生录取系统进行,所有录取工作都无需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或个人。所有录取的学生必须是参加当年高考且达到生源省各批次控制线和我校各批次投档分数线,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考生。高考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家长盼子成龙、盼女成凤的心态,通过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等方式,假冒高校招生人员、校领导亲戚等,谎称手中掌握高校“内部指标”“机动计划”“定向招生计划”“低分高录”“补录”等实施诈骗。
教育部“三十个不得”禁令中明确要求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高考录取过程中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指标”。
四、我校新生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均在新生《入学指南》中注明,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请各位考生和家长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我校全日制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阳光工程”相关要求,切实保证“严肃、公平、公正、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成立招生工作监察组,对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31-58291312(只接受纪律监督,不接收招生政策咨询)。
六、我校一切与全日制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录取相关的信息均以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hnust.edu.cn/)和官方认证的“湖南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新媒体平台发布为准。任何单位、中介或个人不得盗用我校名义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对冒用学校或学校招生办公室名义发布虚假招生信息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我校成人教育(继续教育)性质的招生由湖南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咨询电话:0731-58388581。
八、我校招生咨询方式如下,请注意甄别。
咨询电话:0731-58273808、58273805、58273804、58273839
办公电话:0731-58290670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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