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4〕11号)精神和我校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结合考生材料情况,现增补2名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日期为5月31日起至6月7日止。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文件精神,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将被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给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
咨询电话:025-85427320(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25-85428753(纪检监察机构)
电子邮箱:zsb@njfu.edu.cn
文章来源(官网发布地址):【点击查看官网原文信息】
官网发布缓存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