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4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采取入校考核的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资格分数线
经学校研究决定,符合辽宁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即普通类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获得考核资格:
1.物理学科类A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610分(含)以上;物理学科类B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570分(含)以上;
注:高考文化课成绩高于A合格线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学校结合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可在物理学科类甲类和物理学科类乙类专业(类)范围内进行录取(物理学科类甲类中建筑类(五年)(含建筑学、城乡规划)、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物理学科类乙类中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高于B合格线未到达A合格线且所报专业中含物理学科类乙类专业志愿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仅能录取至物理学科类乙类专业。
2.历史学科类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590分(含)以上。
二、报到及考核
1.报到
报到时间:7月6日9:00-16:00
报到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大成教学馆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须严格按照《东北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考生须知》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到东北大学完成报到及信息确认,领取综合评价录取准考证(简称“准考证”)。现场报到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到前考生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或未能按要求履行报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考核。
2.考核
考核时间:7月7日
考核地点:东北大学南湖校区
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笔试(满分100分)
面试(满分100分)
三、录取
1.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成绩,参考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学校考核合格考生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确定拟录取考生及其录取专业(类)。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再进行专业调剂。
2.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学校考核成绩。
3.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我校考核成绩高的考生。如我校考核成绩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4.录取工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5.凡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改录其他学校。未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参加本科批次及其以后批次的录取。
6.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东北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注: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相关工作可视考核形式或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影响招生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我校可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通过东北大学招生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其他
1.我校未举办任何形式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培训,也未授权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培训;在报名、考试和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他费用;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东北大学名义擅自举办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相关培训均为侵权行为,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考生在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考试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4-83687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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