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文件精神,为做好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全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西南财经大学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西南财经大学始于1925年在上海创建的光华大学,现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成都,有光华、柳林两校区。
学校拥有金融学、政治经济学、会计学和统计学4个国家重点学科。以应用经济学为重点的经济与管理学科群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经济学与商学”“社会科学总论”“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数学”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多个学科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了重要进步、重大突破。工商管理通过EQUIS和中国高质量MBA双认证;会计学成为中国大陆首家通过AACSB商科和会计双认证再认证学科。
学校设有25个学院(研究院)等教学单位,46个本科专业,25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输送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是国家金融、经济、管理等领域高水平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被誉为“中国金融人才库”。
学校深入实施深度开放战略,高层次、宽领域、多渠道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世界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200余所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及知名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获批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西南财经大学-纽约城市大学巴鲁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项目、西南财经大学-法国南特高等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项目、西南财经大学-伦敦大学伯贝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商务)项目、西南财经大学-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博士研究生)项目;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南财经大学特拉华数据科学学院。入选教育部首批“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基地”、四川首批“来华留学质量认证”试点院校。与世界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共建金融科技国际联合实验室等国际科研合作平台。建有北马其顿圣基里尔麦托迪大学孔子学院与四川首家“汉语国际推广成都基地”。品牌项目Global Academy暑期国际学术营影响力不断增强。诺贝尔奖获得者等众多国内外知名学者先后做客我校与师生展开高层次、前沿性对话与研讨。
学校华侨港澳台学生可以申请教育部国家专项奖学金及校内奖学金。学校教学楼、实验室和学生宿舍全部安装空调,无线Wi-Fi校园全覆盖。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我校拟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26人,其中文史10人,理工16人,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序号 | 院系名称 | 招生专业(类) | 预收学费 (元/人·年) | 专业限制 | 学制 |
1 | 金融学院、财政税务学院 | 金融学类(大类招生,分流专业:金融学、金融学(证券与期货方向)、金融学(双语实验班)、信用管理、投资学) | 576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2 | 会计学院 | 工商管理类(大类招生,分流专业:会计学(大数据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 | 576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3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方向) | 576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4 | 会计学院 | 会计学(双语实验班) | 800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5 | 工商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大类招生,分流专业: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双语实验班)、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 576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6 | 国际商学院 | 经济与贸易类(大类招生,分流专业:国际商务(双语实验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实验班)) | 800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7 | 法学院 | 法学 | 576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8 | 法学院 | 法学(法学与会计学双学位) | 576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9 | 外国语学院 | 外国语言文学类(大类招生,分流专业:英语、商务英语;外语语种限英语) | 576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10 | 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管理类(大类招生,分流专业: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576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11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5760 | 文史或理工兼收 | 4年 |
注:1.按专业类招生的,大一第二学期自由分流;2.招生专业(类)(含招考方向)若有调整,以调整后为准;3.金融学类一年级学生由金融学院统一培养,一年级结束后自由分流,分流至投资学专业的学生由财政税务学院培养。
三、录取规则
学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择优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四、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复查其入学资格,核验高中毕业证书(证明)等。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
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费标准,每年预收学费,毕业时按毕业学分结算(双语实验班除外)。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详见招生专业表。
(二)住宿费
四人间,配书桌、衣柜、床、热水器、空调、网络、独立卫浴,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
注:所有收费标准的计量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六、监督机制
(一)建立全国联招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8628-87092898。
(二)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学校纪委受理对学校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并开展核查和处理。受理电话:+8628-87092833。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628-87092355(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8628-87092735(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咨询邮箱:zb@swufe.edu.cn;gatzs@swufe.edu.cn
有关专业介绍等相关信息请见学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b.swufe.edu.cn/。
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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