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长沙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2598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学校简介:我校专科办学历史45年,是一所致力于运用科技与互联网技术来推动职业人才培养的高职学院。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全国技术能手10人。正高、副高职称近200人,博士、硕士教师400多人,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近30人,一线企业能工巧匠兼职教师40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学院立足湖南,面向现代服务业,服务互联网新业态,着力培养互联网运维技术和互联网应用服务领域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六条学校招生类别:本省招生计划包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跨省招生计划均为普通类。最终招生类别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2024年面向8省份招生,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以生源省份教育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17个,学制三年。招生科类及选科要求以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
院系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信息工程学院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4600元/年 |
软件技术 | 三年 | 7800元/年 | |
移动应用开发 | 三年 | 4600元/年 |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4600元/年 | |
艺术设计 | 三年 | 7500元/年 | |
智能制造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7800元/年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三年 | 4600元/年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4600元/年 | |
数控技术 | 三年 | 4600元/年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4600元/年 | |
经济管理学院 | 工商企业管理 | 三年 | 3500元/年 |
电子商务 | 三年 | 3500元/年 |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3500元/年 | |
市场营销 | 三年 | 3500元/年 |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三年 | 3500元/年 | |
旅游管理 | 三年 | 4600元/年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三年 | 4600元/年 |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认可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
第十四条男女性别及比例:不限定男女性别及比例。
第十五条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方式:
1.对于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志愿优先、一次分档的原则分配专业。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位次排序规则按生源省份考试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相关奖励、助学制度: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校长奖学金6000元/人/学年、延年奖学金4000元/人/学年、甲等奖学金4000元/人/学年、乙等奖学金2000元/人/学年。
2.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学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学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200元/人/学年,资助面达到30%。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向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学校每年按需设立150个左右的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提供更多锻炼的机会和实践平台。
第十八条所有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要求,学生入校后以英语语种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九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371号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410004
招生咨询电话:0731-82821057
招生咨询邮箱:434953624@qq.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hnou.edu.cn/sites/html/wyzs/
监督投诉电话:0731-8282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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