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346分
体育类:421分
我市2024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艺术类:346分;体育类:421分。
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普通高校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结合本年度艺术类生源和计划安排情况确定的。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体育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的。
高考成绩在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以在6月26日9时至6月28日中午12时前,分别填报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高校志愿。
我市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院校录取工作将于7月初陆续开始。艺术类本科录取按照校考(含戏曲类省际联考)阶段和统考阶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艺术类本科批次校考(含戏曲类省际联考)阶段实行顺序志愿,艺术类本科批次统考阶段实行平行志愿。其中,统考批次各科类方向按照综合分成绩进行排序,投档后由招生高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实施录取并安排专业。
各类别综合分折算方法如下: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书法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舞蹈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文化总分×80%+专业统考成绩×2.5×20%;
音乐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表(导)演类综合分=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体育类本科与艺术类本科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并实行平行志愿,按照综合分进行排序,投档后由招生高校依据本校体育类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实施录取并安排专业。
综合分折算方法为:体育类综合分=文化总分+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凡兼报非艺术类、体育类普通本科高校的考生,如未被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高校录取,可参加除提前本科批次A、B阶段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录取;已被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高校录取的考生,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8-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综合分分数段情况(含政策加分)
9-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综合分分数段情况(含政策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