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形式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上海交通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医学院实行单独招生代码,单列招生计划,单独设定提档分数线,实行单独录取。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医学院在各省市的招生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省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编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三、考试科目
报考医学院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统一高考。
高考选考科目为“3+3”的省市,临床医学(含方向)、口腔医学、儿科学、医学试验班、预防医学(含方向)、生物医学科学、医学检验技术(法语班)、医学技术类选考科目为物理且化学,护理学需选考化学。
高考选考科目为“3+1+2”的省市,临床医学(含方向)、口腔医学、儿科学、医学试验班、预防医学(含方向)、生物医学科学、医学检验技术(法语班)、医学技术类选考科目为物理(首选)+化学(再选);护理学为物理或历史(首选)+化学(再选)。
其他省市的考生均按所在省份理科类考试科目的要求执行,部分省份护理学按文科类考试科目要求执行。
四、录取标准及专业培养
1、招生集中录取阶段,我院将依据各省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遵循《上海交通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2、医学院大部分本科专业学费为7400元/人·年。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学费为10000元/人·年。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学费为19500元/人·年,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报不录、不接受调剂)。
3、医学院学生入校后,除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医学检验技术(法语班)等专业外,全部主修英语。
4、“医学技术类”学生将于学完通识教育和理科基础课程后进行分专业选拔;专业方向为医学检验技术(含病理技术)、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含行政管理双学士学位)、医学影像技术、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5、医学院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及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等请慎重报考。如有不符合身体条件考生投档,将以退档处理。
新生入学后,体检发现不符合相关专业身体健康报考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执行。
五、特殊类型考生政策
执行上海交通大学特殊类型相关招生章程(如综合评价、高校专项等),考生信息由上海交通大学统一审核并予以公示。
六、监督制约机制
1、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成立由院领导、纪监部门等组成的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医学院监督部门,对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3、凡违反招生录取原则的有关规定,一经查实,严肃惩处,并及时纠正。
4、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安排两天时间,由监督部门和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做好考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南路校区):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
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118
传真:(021)63853238
网址:http://www.shsmu.edu.cn/
微信名:交医招生
微信公众号:apply_SHSMU
本实施细则
由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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