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和《重庆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结果,我校对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 示 期:2024年5月27日-6月10日。
联系方式:023-65102371,zhaosheng@cqu.edu.cn。
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方式:023-65106714,cqujw@cqu.edu.cn(仅限投诉举报)。
申明:
1.录取时,在考生投档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市为特殊类型招生参考线)的基础上,我校将依据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重庆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我校严格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资格造假或与教学司〔2024〕2号文件要求不符者,取消资格;已录取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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