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原则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3〕188号)和《重庆城市科技学院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体育专业教学现状和运动竞赛队的实际需要,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学校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原则、分项目计划数及拟录取考生名单。现公示如下:
一、录取原则
1.考生按要求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文化成绩不低于150分;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文化成绩不低于130分。
2.考生按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分项目划定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排球的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70分,其余项目根据《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3〕188号)文件要求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
3.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项目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学校在遵循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各项目生源情况及体育专业教学现状和学校运动竞赛队的实际需要,确定分项目招生计划数,分项目进行录取。
5.田径项目按田赛、径赛、全能类录取;排球项目按非自由人、自由人录取;足球项目按非守门员、守门员录取。
6.学校体育单招所有计划均在一志愿完成,不再录取二志愿。
7.凡被学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二、公示说明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6日至5月31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校反映问题,实事求是地提供详细的情况和证据,以署名信函的方式将所反映的问题连同相关材料复印件寄给学校。学校将及时进行调查和妥善解决,并对提出异议的个人给予保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3-61133880
纪检监察电话:023-49481068
电子信箱:zsc@cqcst.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号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招生处
邮编:4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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