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新同学:
热忱欢迎你加入宿州学院这个大家庭,为帮助你顺利办理入学手续,请仔细阅读本须知,并按以下要求做好入学准备。
宿州学院2024级新生入学须知
01
网上预报到
1. 预报到时间:2024年9月1日—9月8日
2. 操作方法:使用微信扫描“宿州学院官方微信”二维码,关注宿州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界面下方的“宿院助手/新生报到”进入网上迎新系统,办理预报到和网上缴费等事项。系统登录用户名为学生的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sz+身份证号后6位,如果最后一位为X,应输入大写的“X”。
02
入学报到时间
2024年9月7日—9月8日
03
入学报到地点
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安徽省宿州市学府大道1769号)
04
入学报到要求
新生入学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与所在二级学院联系并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党团组织和户口迁移等手续。
团组织关系转接: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转入的方式。线上转入:个人在“智慧团建”系统将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二级学院对应团支部。(系统检索方式:检索“共青团宿州学院委员会/***学院团委/2024级***专业团支部”)。线下转入:入学报到时将团员证、团员档案(或由原就读学校邮寄)、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所在二级学院核查。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网址:https://tw.ahszu.edu.cn/。
户口迁移:户口迁移自愿。提醒新生注意,农业户口迁至我校将变为非农业户口,请你慎重选择。
六、新生档案用EMS特快专递在国庆节前寄送至: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宿州学院汴河路校区图书馆二楼档案室),收件人:耿老师,电话:0557-3682600,邮编:234000。邮寄时,请在EMS特快专递详情单和本人档案袋的封面上注明录取的二级学院和专业名称。
七、新生学费严格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缴费办法和缴费标准详见《宿州学院2024级新生缴费办法》和《宿州学院2024级新生收费标准》。缴费办法与缴费标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宿州学院”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公告。
八、学校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采取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和社会捐资助学等资助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扶与资助。新生入学时,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政策、申请流程等请查看我校学生处网页:https://xgb.ahszu.edu.cn/)
宿州学院开户行、账号、账户名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宿州金穗
支行
账 号:12128001040003282
账户名:宿州学院
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请在入学报到后一周内,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用款回执单或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受理证明交给班级辅导员,以便学校统一录入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中。如用款回执单或贷款受理证明未按期上交,借款申请自动撤销。办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请提醒经办银行,在汇给学校的汇款单中注明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录取专业名称。
九、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新生,请按照填表要求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入学后,根据学校具体通知进行申请。
十、新生报到时,到所在二级学院新生入学报到点领取“校园一卡通”校园卡,校园卡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就餐、洗浴、充电费、购物消费以及学籍管理、身份认证、借阅图书等多种功能的集合载体,请务必妥善保管。“一卡通”充值方式:一是关注“宿州学院校园服务”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支付”方式充值;二是通过“易校园”APP,绑定“一卡通”后通过“微信支付”进行充值;三是下载“中国农业银行APP”根据提示注册后,点击进入“生活/校园”板块,搜索进入“宿州学院”校园模块,输入学号与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即可绑定充值;四是到我校逸夫楼A楼408室进行现金充值。
十一、新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体检。请在体检前注意健康饮食,不要饮酒;注意多休息,不要过度疲劳,以免体检时身体异常而影响入学。新生入学体检时间与安排另行通知。
十二、应征入伍的学生,须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登录我校教务处网页(https://jwc.ahszu.edu.cn/),在“相关下载/教材与学籍管理科/学籍异动相关申请表格下载”版块下载并填写“宿州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入学报到时,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以及“宿州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教务处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十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四、其他事项
1. 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核对EMS快件套内资料,资料包括: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报到手册、农业银行借记卡、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一封信、宿州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应征入伍宣传单。
2. 为方便学生、保证质量,学校提前为新生订购了部分公寓用品,新生可在入学报到时现场自愿选购。
3. 新生报到期间,我校在宿州市快客汽车站、宿州火车站、宿州东站(高铁站)均设有新生接待点,并安排迎新车辆接送,接送时间每天7:30-19:30,请勿乘坐身份不明的车辆,以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4. 请注意人身、财物安全。我校未与任何通信运营公司、商业保险公司、银行(农行卡及短信提示功能除外)、商场、超市等开展商业合作,任何产品(或服务)推送均非我校所为,任何商业宣传广告,均非我校寄发,请同学们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 新生入学前,务必提高警惕,严防花样百出的借用教育行政部门或宿州学院的名义,利用电话、QQ、微信等进行骗钱、骗贷、骗取个人信息(如银行卡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密码等)等各类金融诈骗手段。
6. 入学报到前如有疑问,可根据咨询事项致电学校相应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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