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填报志愿条件
考生须参加中考报名所在盟市组织的中考,且未被普通高中录取,中考成绩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填报志愿时间
8月6日9:00开始填报志愿,12:00开始不得新填志愿和删除志愿,17:00结束填报志愿。
三、填报志愿方式及流程
1.查询招生计划
考生可以在“2024年五年高职网报志愿专栏”查询招生计划,并记录好拟填报学校和专业的代码。
2.新填志愿
登录网址https://www1.nm.zsks.cn/gzzy/,经认证后进入填报系统。选择“新填志愿”功能,填报一所院校以及若干专业志愿。
考生仅能填报其报名所在盟市对应的招生计划中的院校。首次填加成功后,就可以不断查看在所报学校分盟市第一专业中按总分的实时排名。
3.修改志愿
通过排名情况判断是否能被录取,从而决定是否修改志愿。
四、投档与录取
1.填报志愿结束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对招生学校依照其分盟市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
2.招生学校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考生可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五、注意事项
1.填报志愿期间,如有紧急通知事项将在“2024年五年高职网报志愿专栏”中公布。凡在专栏中发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2.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漏给他人。考生因自己泄露密码或密码保管不当被盗取造成志愿填报失误,责任自负。
3.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4.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5.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志愿,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由申请退档。
6.网上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当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反映。在此期间,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值班人员受理考生咨询。
7.其他未尽事宜按《关于做好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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