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手续办理
(一)报到所需材料
新生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要求迁移户口的携带本人户口迁移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档案、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4张一寸白底证件照等办理入学手续。
(二)关于户口迁移
1.杭州户籍新生按有关规定不迁移户口。
2.非杭州户籍新生,自愿选择户口迁移。自愿迁移的新生需在开学前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按照户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自愿迁移户口的新生开学报到后一周内,将户籍迁移证上交新生大队。学校保卫处凭户籍迁移证和入学通知书统一报批办理落户手续。
户籍迁入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浙江警察学院。
户籍迁入所在地派出所: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浦沿派出所。
(三)团组织关系转接
共青团员来校应携带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应填写团员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
应及时通过线上“智慧团建”系统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浙江警察学院新生大队团总支所在区队团支部。
本人还需携带团组织关系档案(需密封,本人不能私自打开)上交大队团总支。请及时关注“浙警青年”微信公众号有关内容推送。
二、入学报到时间、地点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来校报到,请勿提前来校。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 取消入学资格。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的,请提前与新生大队联系办理请假手续。
报到地址:浙江警察学院临安校区(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农林大路2559号)。
三、新生交费
新生应在8月16日前缴清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相关费用。新生应交费项目与标准如下。
说明:教材费、警服费、生活用品等费用(主要用于购置床上物品、生活用品、训练用品及体检费等)均属预收, 多退少补;餐费属代收,打入本人就餐卡。
西藏自治区、内地西藏班新生及公安英模英烈保送生交费要求详见本人录取通知书。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拨打0571-87787051咨询相关资助政策。
四、学校配发物品一览
根据学校警务化管理要求,警服等警用品由学校按有关规定配发。
床上物品:棉被、被套、床垫、床单、凉席、枕芯、枕套、枕席等。
生活用品:脸盆、水杯、牙杯、毛巾、书包、旅行箱、双肩包、雨伞等。
训练用品:运动短袖、校服、作训鞋、多功能腰带、脚靶、手靶、拳击套等。
其他学习生活所需用品,由新生酌情自行准备。
可自备多双黑色过脚踝袜子、指甲剪等。
五、学校基本信息填报
因被装采购需要,请于7月31日前扫描“新生基本信息填报”二维码,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8月1号后可下载“钉钉”APP,以“新生基本信息填报”系统里登记的个人手机号注册激活,请勿重复注册。
新生基本信息填报二维码
(请使用钉钉扫描二维码)
“浙警学工ZJ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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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仪容仪表要求
报到时要求仪表端庄,男生理平头、女生理短发,不得文身、染彩发、戴首饰。
“头发要保持整洁,不得染彩发,男生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剃光头或蓄胡子,在校期间一律理平头或寸头,女生在校期间一律剪短发。”
——《学生手册》
七、医疗保险须知
开学季是网络诈骗和电信诈骗的高发期,请家长及新生注意防范。不得在微信、微博、抖音等网络媒体平台发布录取通知书等信息,严防泄露个人敏感信息。为保障学生利益,建议参加杭州市大学生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作为补充医疗保障,相关手续可来校后统一办理。
八、导学导训建议
暑假期间,保持良好的作息、运动、阅读习惯。入学后,将组织体检、基础体能测试、新生读书分享会等内容。
九、咨询电话
学生工作处(新生大队):0571-87787054
招生办公室:0571-87787029
保卫处:0571-87787030
学校总值班室:0571-8778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