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2024年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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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安徽省教育厅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毕业生就业、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等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学校全称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340
安徽招生代码:9306
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办学地址
双凤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邮政编码:231131。
庐阳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砀山路233号,邮政编码:230041。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隶属于安徽省教育厅。
学院网址:
https://www.ahbvc.edu.cn
组织机构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录取规则及要求
1.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2.招生对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并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
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4.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5.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在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6.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集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
7.安徽省考生在录取过程中,根据安徽省招委、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2024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办法中的分数排序原则。外省考生按各省公布的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8.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高考时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录取时严格按照2024年安徽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办法执行。
9.学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各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10.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颁发学历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中外合作现代物流管理专业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合作办学,学生在校修完专科课程且学业合格,颁发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符合格林威治大学留学条件的学生赴国外就读一年,成绩合格者由格林威治大学颁发教育部认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学费标准
注:如遇政策调整,执行最新规定
奖励资助措施
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奖、勤、助、补、贷”等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
学籍管理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为按时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551-65684886
0551-65659302
其他
本简章公布后,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另行公告。
我校章程已通过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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