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地处福建省厦门市,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自然资源部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硕士推免生资格单位,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办学始于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1918年创办的集美学校师范部和1920年创办的集美学校水产科、商科,迄今已有106年历史。学校以“诚毅”为校训,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坚持“嘉庚精神立校,诚毅品格树人”,形成了航海、水产等面向海洋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在海内外享有广泛声誉。
一、报名资格
(一)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2024年“学测”语文、数学、英文其中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且参加当年“分科测验”考试,相关采计科目成绩合格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品行端正,拥护两岸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8月11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集美大学港澳台侨学生报名系统http://applyonline.jmu.edu.cn报名, 报名系统将于报名时间内开放。
考生须严格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分测成绩单等基本材料,以及我校要求的其他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不完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材料
(一)个人免冠证件照;
(二)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三)“学测成绩”和“分科测验”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
(四)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或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五)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2024年福建省高校招收台湾“分科测验”学生入学申请表》完整填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四、招生计划
计划数:10名,学校将结合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相应调整。
五、招生专业
学院 | 专业 | 科类 | “分测”成绩采计科目 | 学制 |
水产学院 | 水产养殖学 | 理工 | 化学、生物 | 四年 |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化学、生物 | 四年 | |
水生动物医学 | 理工 | 化学、生物 | 四年 |
备注: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请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集美大学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六、考核方式及时间
考核方式:网上远程或到校面试
考核时间:八月中下旬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志愿、结合“分测”成绩和面试情况择优录取。预录取名单将由我校上报教育部审核并由系统公布,审核合格者由学校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相关事项
(一)志愿填报时,每位考生可选择填报我校的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二)在学校审核阶段,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入学与身体检查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
(四)学历与学位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集美大学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其集美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
九、学习与生活费用
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一)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学习类别 | 普通类本科专业 |
学费 | 5460 |
(二)住宿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住宿类型 | 住宿费 | 设施 | |
普通学生公寓 | 550-1300 | 费用依据住宿条件而定 | 网络、热水器、空调、书桌24小时物业(宿管)值班 |
(三)膳食费用:每月约人民币1000元左右(视个人消费情况而定)。
十、奖学金
学生入学后可申请教育部、福建省等面向台湾学生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和校内其他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
十一、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对考生提供的学测和分测成绩进行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并确认为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简章中招生录取办法若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符,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邮 编:361021
电 话:0086-592-6181301 6183371
传 真:0086-592-6185889
E-mail:zsbzs@jmu.edu.cn
网 址:http://zsb.j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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