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的安排,我校四川省艺术类本科中外合作办学录取已于7月23日结束。
具体录取情况如下:
四川省2024年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美术与设计类
文化(文科):345分;
文化(理科):345分;
专业:205分;
省份 名称 | 批次名称 | 科类名称 | 专业名称 | 我校录取成绩 | 我校录取成绩 | 我校录取成绩 | 录取 人数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
四川 | 艺术本科 | 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文史 | 532.4324434 | 482.7723901 | 503.5378604 | 75 |
四川 | 艺术本科 | 产品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理工 | 535.8524268 | 522.6026768 | 527.2564908 | 5 |
四川 | 艺术本科 | 绘画(中外合作办学) | 文史 | 535.6824934 | 500.0924767 | 509.6833338 | 80 |
四川 | 艺术本科 | 绘画(中外合作办学) | 理工 | 535.6826934 | 513.6025768 | 523.3488193 | 8 |
四川省艺术类本科投档原则:
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我校艺术类录取原则: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成绩投档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考试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确定先后顺序。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表演(服装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82米,女生不低于1.7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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