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首都体育学院2022年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省市 | 省统考科类 | 省统考子科类 | 招考方向 |
天津 | 舞蹈学类 | 舞蹈学类 | 舞蹈 |
舞蹈学类 | 舞蹈学类 | 国际标准舞 | |
河北 | 舞蹈学类 | 舞蹈 | |
辽宁 | 舞蹈学类 | 舞蹈表演(国标舞) | 国际标准舞 |
舞蹈学类 | 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 | 中国古典舞 | |
舞蹈学类 | 舞蹈表演(中国民间舞) | 中国民间舞 | |
黑龙江 | 舞蹈学类 | 舞蹈表演 | |
安徽 | 舞蹈学类 | 模块四(舞蹈表演、舞蹈学等) | 舞蹈 |
舞蹈学类 | 模块三(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等) | 国际标准舞、健美操 | |
江西 | 舞蹈学类 | 舞蹈学类 | |
山东 | 舞蹈学类 | 舞蹈类(艺术舞蹈) | 舞蹈 |
舞蹈学类 | 舞蹈类(健美操) | 健美操 | |
舞蹈学类 | 舞蹈类(体育舞蹈) | 国际标准舞,男 | |
舞蹈学类 | 舞蹈类(体育舞蹈) | 国际标准舞,女 | |
河南 | 舞蹈学类 | 国际标准舞 | 国际标准舞 |
甘肃 | 舞蹈学类 | 舞蹈类 |
2022年我校继续使用省级舞蹈学类统考成绩(招生省份、省统考科类名称及子科类名称见下表)作为专业成绩,编制分省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将按照《首都体育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另行公布)执行。
特此公告。
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