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海南医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海南医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录取过程中,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新生录取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一)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当投档分数相同时,新高考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三)内蒙古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
(四)当所报专业志愿均未录取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时,新高考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政策允许专业组内调剂的,在专业组内随机调剂至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随机调剂至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原则上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原则上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条 体检要求:严格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特别提示:医学类各专业、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及应用心理学专业不招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
第十一条 我校外国语言教学只开设英语语种,学士学位授予对英语等级有要求,建议高考外语科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