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新乡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新乡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依据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招生政策,承认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政策。普通本专科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分配录取专业时,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排队,根据考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个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或第三个等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相关专业进行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根据有关省份政策要求,在内蒙古实行“专业志愿排队”的录取规则。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该省份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者,按照语、数、外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2021年学校本科招生有机械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数学类、教育学类、土木类、设计学类、工商管理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新闻传播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等14个专业大类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关于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意见参加专业分流,然后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第十五条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否则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或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八条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我校均认可相关省份的全省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我校艺术类录取规则为:
(1)本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6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者,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总成绩相同者,按语、数、外单科成绩的顺序录取。
(2)本科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总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总成绩相同者,按语、数、外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3)专科音乐表演专业: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总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总成绩相同者,按语、数、外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4)本科美术学专业: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分(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者,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总成绩相同者,按语、数、外单科成绩的顺序录取。
2. 河南省内艺术类专业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阅档及确定录取专业或退档。河南省外艺术类投档办法和投档比例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阅档和确定录取专业或退档。
第二十条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者,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总成绩相同者,按文化课的语、数、外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体育类投档办法和投档比例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阅档和录取或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