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
国家资助 | 国家奖学金 | 每人8000元 | 根据财政厅 教育厅指标分配而定,近三年每年为34名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人5000元 | 根据财政厅 教育厅指标分配而定,近三年分别为606、624、626名 |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第1档3800元;第二档2800元 | 根据财政厅 教育厅指标分配而定,近三年分别为4656、4643、4681名 | ||
国家助学贷贷款 |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 无限制 | ||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 ||
绿色通道 | 全校范围绿色通道入学,可暂缓缴费。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无限制 | ||
地方政府资助 | 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4000元 | 根据教育厅指标分配而定,近三年分别为81、82、78名 | |
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 本科生每人每年4000元 | 无限制 | ||
海南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 一次性补贴1500元 | 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核定为准 | ||
副食品补贴 | 每生每年3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个月30元。 | 无限制 | ||
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项目 |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每月600元生活补助 |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 ||
校内资助 | 学费减免 | 残疾大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 | 无限制 | |
学生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依据情况给予单次3000元以下资助。 | 无限制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300-500元;临时岗位:每小时15元 | 无限制 | ||
校内奖学金 | 校级专业奖学金 | 一等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1200元;二等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单项奖学金,每人每年300元。 | 一等专业奖学金占学生人数的3%,二等专业奖学金占学生人数的10%,三等专业奖学金,占学生人数的87%,单项奖学金不超过学生人数的12%。 | |
叶圣陶奖学金 | 每人3000元 |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生20人 | ||
爱心借款 | 每次借款最高不超过3000元 | 每年名额不定 | ||
海南师范大学(Hainan Normal University)简称海南师大、海师,[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入选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创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海南省院士工作站设站单位,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1949年秋正式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学校前身可以追溯到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琼台书院。1952年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更名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恢复海南师范学院建制。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2007年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