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理工大学2020年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录取办法说明 (一)院校志愿、录取模式及原则 1.辽宁省 使用辽宁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招生计划1s1比例投档。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文科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内蒙古自治区 使用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40%+专业课成绩×60%”形成的综合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其它省(市、区)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使用该省(市、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该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按照该省(市、区)统一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使用该省(市、区)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该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调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调档比例由各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确定是否全部投档或设置投档比例,若设置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其他省(区、市)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在已调档考生中,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四)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级招考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